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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最後狀態是未偵破。不像第一個案子,從這個案子中,許長生看不出曾國慶會遇到什麼壓力或阻力導致他出現抑鬱。那他在這個時候被診斷出抑鬱症只是巧合呢還是更前面的案子引起的呢?於是許長生繼續往下看。
第三個案子是:潘成成煤氣中毒案,正下方是編號:萊安刑事—號。在案件編號下方寫著:萊西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 曾國慶。時間:2020年8月16日。
潘成成,萊西市沽河街道濰坊一村人。卷宗記載潘成成雖是一個房產中介,但他自己卻是個無房者。房產中介收入主要靠賣房提成,因此沒有所謂節假日一說。在7月16日這個週六潘成成卻遲遲沒來上班,因為事先也沒有請假,所以門店經理就打電話想詢問他的情況,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於是門店經理利用中午吃飯的時間跑潘成成租住的地方來檢視情況,結果發現門窗緊閉,任他怎麼大聲呼喊和敲門都沒反應。幸好靠走廊的窗是移窗,還沒鎖死,所以他就拉開了移窗,結果立刻聞到了一股很濃的煤氣味。感覺大事不好的他立刻請配鑰匙的師傅來開了鎖,但太遲了,潘成成的身體早就僵硬了。
曾國慶接警後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勘探,結果是無外人侵入跡象,也沒有提取到有價值的指紋和腳印。再加上潘成成的屍檢結果顯示他沒有外傷,現場也沒有搏鬥跡象,而他租住的房子房齡超過了三十年,煤氣管道存在老化現象,管子接縫處確有漏氣現象,所以最後以煤氣洩漏意外事故結了案。
從這個案子許長生同樣沒有找到會導致曾國慶抑鬱的因素。
最後一個檔案袋封面中央寫著:王浪醉酒死亡案,正下方是編號:萊安刑事—號。在案件編號下方寫著:萊西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 曾國慶。時間:2020年6月13日。
從封面上的單位標註來看,當時曾國慶還在一中隊負責兇殺案。許長生又小心地抽出了裡面的案件資料,一頁頁仔細地翻閱起來。這個案子看起來比較簡單,五分鐘後許長生就掌握了大概案情:
王浪,萊西市水集街道桂園一村人。人如其名,是一個社會閒散人員,長期沒有正經工作,在萊西市青島中路一帶混。他平常靠給夜總會、酒吧和歌舞廳等看場子為生。
2020年5月20日,王浪和一幫狐朋狗友在歌廳唱歌喝酒,凌晨兩點散場回各自租住的地方。第二天下午,王浪沒有像往常一樣準時出現在夜總會,保安經理竇鵬就給他打電話,結果一直沒人接。於是竇鵬就派了陳一凡去看看怎麼回事,陳一凡到了王浪住的地方卻怎麼也敲不開門,最後不得不叫了開鎖的人開的鎖。
陳一凡一進屋就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然後就發現王浪躺在床上一動不動,走近床邊發現被子上和地上吐的一塌糊塗。陳一凡發現叫不醒王浪就試著推他,卻發現他的身體已經發硬,陳一凡嚇得馬上報了警。
隨後法醫的屍檢發現王浪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50毫克\/100毫升,超過醉酒標準一倍多,足以導致酒精中毒,進而引起心跳和呼吸受到抑制。同時,大量的嘔吐物也堵塞了王浪的呼吸道。再加上屍檢並未發現王浪身上有別的外傷和中毒,所以法醫給出的結論是嚴重醉酒導致的酒精中毒及窒息死亡。
據卷宗記錄,曾國慶在對現場的勘查中也未發現有外人進入或現場搏鬥的跡象。但在對前一晚上和王浪一起唱歌喝酒的幾個當事人的問詢中還是覺得有幾個疑點:第一,這就是一次對他們來說很稀鬆平常的玩耍,當晚並沒有點比別的時候更多的酒水;第二,王浪當晚還唱了好幾首歌,並且口齒清晰,不像醉酒的樣子,最後他是自己一個人叫車回去的;第三,王浪的酒量不錯,而且他主要喝的是啤酒,照理來說不該出現這麼醉酒的狀態,難道是他回家後又自己一個人喝酒了,但現場也沒發現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