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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經紀人也是為了我好,」楊涯小心翼翼的,努力不把彭松的名字供出來,「我們公司窮,為了準備這頓飯,公司上下吃了一個月清水白菜和水煮蛋了。他是心疼我才給我盛這麼多的,最主要的是他剛進公司沒多久,不瞭解我喜歡吃什麼,只能每樣都拿點。」
說完,他謹慎地觀察著嶽欽的反應。
嶽欽遲疑了一會兒:「這麼多,你一個人吃得完嗎?」
「吃不完,」楊涯搖頭,他用筷子比劃了一下,「這麼多,我大概也就能吃十分之一吧。」
這一盤大概有六公斤,十分之一就是一斤多一點。
嶽欽點點頭。一斤多聽起來不少,但對於像楊涯這般身量的成年男性來說,這樣的胃口已經算很小的了,不過和小時候相比,楊涯飯量還是長了的。
「平時如果有條件的話,你還是應該再多吃一點。但不能忽然暴飲暴食或不吃東西,容易得胃病。」
楊涯「嗯」了一聲,之後兩人各懷心思,誰都沒再說話。
幸好周圍足夠熱鬧,喧雜的交談聲掩蓋了兩人間有些尷尬的氣氛。
楊涯又翻出來一個蟹黃包。
蟹黃包的皮很薄,一戳就破,楊涯東挑西揀的時候已經不小心戳壞了一個,黃色的湯汁溢了出來,進一步地汙染了託盤裡的環境。
楊涯偷偷嘗了一口,蟹黃還挺鮮。
他們小時候沒吃過蟹黃包,楊涯不確定嶽欽喜不喜歡,但他還挺愛吃的。
楊涯人生第一次吃蟹黃包是十六歲那年,他在某湖城拍戲,給人做武替。因為那場戲的難度係數和危險程度都非常高,楊涯最多的時候一天賺了六百多,為了犒勞自己,他每天都在請自己吃好吃的,其中就有當地有名的蟹黃包,楊涯只吃了一口就喜歡上了。
當然,他對美食並不執著。
無論食物好不好吃,都只是味蕾上一時的感受,在吃飯這件事上,楊涯始終都是把填飽肚子放在第一位的。
現在自己填飽肚子被楊涯放在第二位了,第一位是試探嶽欽對自己的態度。
過去七年,楊涯一直在重複做一件事。
七年前,他借用攝像師的電腦查:和相愛的人分開一年了,再見面他還喜歡我嗎?
六年前,他買了自己的手機,蹭著旅館的wifi查:和相愛的人分開兩年了,再見面他還喜歡我嗎?
同樣的問題他查了七年,前三年還能搜到具體答案,之後就查不到了。且由於搜尋引擎過於智慧,哪怕時間限定變了,查到的結果也是固定的,而且因為他要查的問題網上沒有答案,搜尋引擎還自作聰明地給他關聯到了「相愛很多年的人會不會老死不相往來」。
這讓楊涯覺得晦氣。
三個月前,他把問題匿名發在了問答網站上。直到問題發布的一個月後才收到了回覆:
「謝邀,我和我家豆豆走散五年了,前陣子剛重逢,他還和以前一樣愛我。
哦對了,豆豆是我養的狗,剛斷奶就養著了,走丟時兩歲。
什麼,題主想問人嗎?我的回答是不可能。
狗會在分別多年後依然深愛著主人,是因為他們的世界很單純,主人就是他們的半邊天。
而人不同,一個人每年都要和很多人或事打交道,並沒有多少去牽掛不在身邊的人。
最關鍵的是,八年時間真得太久了。
如果不是血緣至親,於彼此而言再重要的人,感情也會隨著記憶的刪繁就簡而淡化。
唯一可能被記住的,是如果促使兩人分別的原由太過荒謬,無法釋懷的那種感覺,但那不是愛,是心靈上的一道枷鎖,真正的喜歡早就在時間的洪流裡被沖刷乾淨了。
或許兩個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