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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夫細民勢不能不畜雞豚,雞豚勢不能識界禁,一旦越出路下,人或從而
追之,塘兵遠了,即加以越界之罪。況道路不無歧口旁徑之分,行旅之人未
諳路徑,跬步失足,防兵群繫纍之,以越界論,致於有司,即或得辨釋放,
而行橐衣資巳罄掠矣。&rdo;福建沿邊居民當時處於怎樣一種如臨深淵、如履薄
冰的境地,也就可以想見了。
再看廣東省的情況,&ldo;東起大虎門,西迄防城,地方三千餘裡,以為大
界。民有闌出咫尺者執而誅戮。而民之以誤出牆外死者又不知幾何萬矣。自
有粵東以來,生靈之禍莫慘於此&rdo;1。&ldo;向所謂界者,掘地為溝,廣不盈丈,
插竹引繩以表之,或遇山則繞山址為溝,曰此界外山也。亦有去城不裡許為
界者。民間畏同陷阱,側足不前。而愚懵無知,往往誤入其中。是時所司尚
有以出界坐闢爰書請者,皆貧嫠村豎往拾蚌蛤之屬,為吏所掩獲者&rdo;2。
各省所設立的界限也不一致。浙江&ldo;當遷遣時,即將拆毀民房木料,照
界造作木城,高三丈餘,至海口要路復加一層二層,縝密如城隍。防兵於木
城內或三里,或五里搭蓋茅廠看守&rdo;3。福建和廣東的情況差不多,開初以插
旗、木柵、籬笆為界。後來就越來越嚴格,或是&ldo;浚以深溝&rdo;,或是&ldo;築土
牆為界&rdo;4;再後來乾脆徵發民夫大興土木,把土牆改築為界牆,並且沿界建
立寨、墩,派設官兵扼守。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著南北洋百姓砌築界牆,從江口至楓亭。牆闊四尺,高六
尺,每戶計築二丈一尺。界口起瞭望樓一座,遇海另築界堤。1
關於沿邊設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稱之為寨、墩,廣東稱之為臺、墩。大
致情況是:&ldo;界畛既截,慮出入者之無禁也,於是就沿邊扼塞建寨四,墩十
數,置兵守之。城外鄉民按戶徵銀,照丁往役。一寨之成,費至三四千
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於奔命者不知凡幾矣。&rdo;&ldo;寨周闊百六十丈,
墩周闊十丈不等&rdo;2。&ldo;五里一墩,十里一臺,墩置五兵,臺置六兵,禁民外
出&rdo;3。
看了上面列舉的事實,不難明白清廷所謂遷海是為了&ldo;保全民生&rdo;究竟
4 陳鴻、陳邦賢《清初莆變小乘》。
5 陳鴻、陳邦賢《熙朝莆靖小紀》。
1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地語》。
2 王澐《漫遊紀略》,《粵遊》。
3 洪若皋《南沙文集》卷三,奏疏。按,洪若皋為浙江台州人,在福建任職。
4 陳鴻、陳邦賢《清初莆變小乘》。
1 陳鴻、陳邦賢《清初莆變小乘》。
2 《莆變紀事》。王來任遺疏中也說:&ldo;地遷矣,又在在設重兵以守其界內。立界之所築墩臺、樹椿柵,
每年每月又用人工土木修整,動用之資不費公家絲粟,皆出之民力。未遷之民日苦派辦,流離之民各無棲
址,死喪頻聞,欲生民不困苦其可得乎?&rdo;(見光緒《新寧縣誌》卷十四,事紀略下)。
3 《粵閩巡視紀略》。《廣東新語》卷二也說&ldo;毀屋廬以作長城,掘墳塋而為深塹,五里一墩,十里一臺&rdo;。
是怎麼一回事了。時人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