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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你還不回家的呢?”
李煜抬起頭用拿著鉛筆的右手輕輕的扶了扶眼鏡,然後有些疲倦的說道:“還剩下這一本稿件,先批完再說。”
然後李煜就注意到戈文放在桌上的那疊稿件,不由得問道:“嗯?這是過了初審的稿子嗎?”
戈文點了點頭。
李煜將手中的筆放了下來,然後指著戈文感嘆道:“你xiao子現在對編輯的工作是越來越熟練了!不過可不敢圖快而放鬆了稿件的選取標準啊!”
戈文哈哈一笑,“放心啦,李叔,我曉得。再說不是還有你這個二審編輯的監督嘛……”
“你xiao子!”李叔有些哭笑不得的指著戈文罵道:“還呆在這裡幹嘛,快去吃飯去吧。”
“得令!”戈文一個敬禮,然後笑嘻嘻的離開了辦公室。
戈文出了《收穫》編輯部,正尋麼著要去哪裡吃飯,就看到林一鳴領著一個人走進了院子裡,他哈哈一笑幾步迎了過去,打趣道:“你xiao子的鼻子是不是屬狗的,怎麼我剛準備吃飯你就冒了出來?既然我答應請你吃飯就一定說話算話,至於你大中午的跑過來嘛。說吧,想吃什麼?”
要是往常林一銘聽到戈文如此痛快的請他吃飯,一定會忙不迭的點頭答應,然後就拉著戈文直奔六味齋。可是今天他的反應卻有些奇怪,只見林一銘一把將走進的戈文拉到自己的面前,然後回過頭來對一直跟著他的那個中年人恭敬的說道:“叔,這就是戈文。你是不是在找他呢?”
注意力一直都集中在林一銘身上的戈文這時才注意到跟在林一銘身後的那個中年人。這個中年人眼熟的很,似乎在哪裡見過?戈文努力的回憶起這個中年人的身份來了。
這個被林一銘稱為叔的中年人聽到林一銘的話後,爽朗的笑了笑,對著林一銘點點頭。然後扭頭對戈文笑道:“xiao夥子,不記得我了嗎?你忘了,昨天我們在復旦大學教學樓前的讀報欄前曾說過話的。”
中年人不說戈文還一時想不起來,經他一說,頓時想起自己昨天中午正是在這個中年人的面前就大學生勇救糞坑老人的事蹟狠狠的吹噓了一番自己的見解。
“啊!我想起來了。您好您好。”戈文熱情的和中年人握手,然後扭頭對著林一銘的耳朵xiao聲的問道:“這是怎麼回事?你搞什麼呢?”
林一銘一把將戈文的腦袋推到一邊,然後有些不好意思的對中年人說道:“xiao叔,不好意思啊,戈文他就是這麼憊賴的xìng子,其實他人不錯的,而且還很有才華。”
說到這裡,林一銘正兒八經的向戈文介紹中年人:“戈文,這是我的叔叔林薩。這次是來上海開會來的。”
“啊?”戈文聽到林一銘的話,趕緊將自己攬在林一銘肩膀上的手臂放了下來,然後恭恭敬敬的衝著林薩鞠了一躬,“叔叔好!”
tǐng起身子的時候,戈文狠狠的給了林一銘一個白眼,竟然讓我在你親戚面前丟臉?
林一銘同時苦笑:老大,你根本沒給我解釋的時間吧!
林薩哈哈的笑道:“沒想到你竟然和一銘是好朋友,真是太巧了!我也是抱著萬幸的想法去找你的,沒想到這麼容易就找到了。哈哈,真是老天保佑。走走,今天中午這頓飯啊,就由我這個做長輩的請啦,順便也和你們好好的聊一聊。”
在路上,戈文趕緊向林一銘詢問到底是怎麼回事,怎麼林薩會找自己?
林一銘看著走在兩人前面的林薩高興的樣子,搖了搖頭說不清楚。然後他低聲的將自己瞭解到的情況向戈文介紹:
林薩是上午來找林一銘的。見到自己侄子的第一句話就要求自己的侄子幫他找一個復旦大學的學生。這讓林一銘相當的驚訝,可是從xiao到大對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