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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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車裡,我攏起了一綹頭髮。從我離開到返回發現露絲的屍體,只有雪莉去過露絲·弗萊希曼家,即使有別人,也只可能在四點到四點半之間。那以後沒人進去過。但我離開時,有兩個男人一直潛伏在露絲的屋子外面,再以後就是本·辛克萊的紙箱不見了,而且露絲·弗萊希曼也死了。
記得卡爾·榮格3說過,巧合之事,必有緣故;越是違反常理的巧合,越有可能並非偶然。我不能證明榮格的觀點,但我覺得,發生在我家的盜竊案並不像是隨機發生的,而且弗萊希曼太太獨自在家的半個小時也值得注意。有人急於想要本·砸腦袋的遺物,不惜擅自闖入;當時露絲·弗萊希曼正在屋裡;一小時後露絲就死了。
我竭力回憶,想要記起潛伏在露絲家外面坐著兩個男子的那輛車。淺色……很舊的,好像是一輛卡特拉斯。我掏出手機,開始摁奧馬裡的號碼,接著又斷開了。他會問我要證據,可我並沒有,就連那輛車的具體情況也說不出。
於是我開啟電話檢視留言。有一條來自凱倫·畢曉普;她是我的客戶,中西部互惠保險公司的。他們的伺服器肯定是出毛病了。她說收到了我的郵件,附件裡的指令碼卻沒有。問我能否重發。
我現在全靠電子郵件:收發影片節目指令碼啦,與人交換意見啦,各種副本抄本啦,甚至發票等等;而且幾乎所有的調查都依靠網路。除了入門階段遇到過一些麻煩,現在我一般都能避免技術性的故障。因為常常聽到一些網路安全事故引起的麻煩,所以我對於網路空間始終都懷有一絲戒心;這就有點兒像是對一個所愛的人,你總是覺得他有某種陰暗面,但還未見到過。但願此刻並非這種情況。我發動車子向北駛往圖伊大道。就在我向西轉向艾登斯的時候,哺哺的身影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裡。“他也給你發郵件嗎?”
砸腦袋居然還要給別人發電子郵件!是哺哺在幫他。或許哺哺知道一些內情。我立即調轉車頭。
站在大理石櫃臺後面的那點陣圖書館工作人員,此刻正與一位白髮男子聊天;白髮老者一手握著柺杖,另一手抱著一摞書。牆上的掛鐘剛好過了三點。我四下看了看,哺哺不在。圖書管理員有關天氣的長論一完,白髮老人便一瘸一拐地從我身邊走過去了。
我連忙靠近櫃檯,彬彬有禮地問道:“請問,您今天見到哺哺了嗎?”她把夾鼻眼鏡往上一推,盯著我。看來,她簡直沒認出我。“誰?”
“就是戴著喬治城棒球隊帽子和金色耳釘的孩子,愛玩電腦的那個?”
“哦,你說的是克拉倫斯呀。”她讓夾鼻眼鏡掉下來一些。“他今天沒來。”
話說完了,我還站著不動,想著她還會說一句寒暄的話,但她一聲不吭。我把電話號碼給她,請她下次見到哺哺時交給那孩子。她轉過身去。
走到外面,烤羊肉串的香味把我引到了大街的轉角處。我買了一份希臘烤肉卷,夾上洋蔥和西紅柿,吃了起來。我正擦著手上的油脂,突然看見一個黑人少年穿著運動服、頭戴喬治城棒球隊帽子、揹著揹包,行走在兩輛小車之間——正是哺哺!我連忙跑出餐館,邊跑邊揮舞著餐巾紙。
他向對面衝去,似乎估計到我要找他,而他並不想趟這趟渾水。
“哺哺,等一下!”我彎來繞去地穿過車流,跨過了大街。
他顯出猶豫的神情。
我必須想出妙招,而且要快!
我一邊使勁兒把嘴裡的東西吞下去——這兒有個1000美元的東西呢——一邊掏出砸腦袋的那個芝寶打火機。“我有樣東西要給你。”接著舉在手裡。“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陽光下,手裡銀光閃爍。他眯起雙眼。“打火機,老兄。”
“不錯;不過這可不是普通的打火機。仔細瞧瞧。”我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