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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傑來勐希鎮已經三天了。為了不讓隊員們出啥意外,這次的勐希鎮並沒有讓所有人跟著一起來,就連一向跟凌傑兩個人焦不離孟孟不離焦的莫文敏,也被凌傑以護衛大家的安危為由給留在了車裡市雲龍假日酒店。。。。。。
凌傑深知莫文敏的性格,她一向謹慎小心,對凌傑的安全極為重視。因此,要想說服她留在車裡,凌傑必須想出一個既能讓她放心,又能讓她接受的理由。
經過一番思考,凌傑終於想出了一個方案。他告訴莫文敏,這次莫文敏的留守非常重要,涉及到團隊隊員的安全。為了確保任務的順利完成,他需要獨自一個人前往勐希鎮,而莫文敏作為隊伍中的重要一員,必須留在車裡負責保護大家的安全。
凌傑解釋道:“小敏,你是我們隊伍中除了我之外武功最高的,只有你留下來我才能放心。這次任務需要我們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如果你跟來,可能會分散我的注意力,影響任務的執行。而且,你留在車裡也可以隨時掌握我的動態,為我提供必要的支援和幫助。”
莫文敏聽了凌傑的解釋,雖然有些不滿,但還是理解了他的意思。她知道凌傑是為了整個隊伍的利益著想,於是便同意了留下來。
凌傑又叮囑莫文敏:“小敏,你一定要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應對突發情況。如果有什麼不對勁,你要立即通知我。同時,你也要照顧好自己,不要讓自己受到任何傷害。”
莫文敏鄭重地點了點頭:“放心吧,老公。我會時刻保持警惕的。你們也要小心行事,不要讓自己受到任何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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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容易了!有時候,女人如果太在意自己的男人並不是什麼好事。。。。。。對於那個男人而言。
如果說這世上有一百種方法可以殺死李泉的話,那麼,凌傑則有一百零一種。對於擁有變態身手的凌傑來說,如果只是殺死李泉這麼簡單,那就太容易了。關鍵在於,凌傑只能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弄死李泉。凌傑武力值再變態,只要李泉身邊有人他都不可能做得到,除非呆在李泉身邊的是死人,或者是和李泉一樣是必死之人。實際上,李泉身邊從沒缺過人,在外面是如此,在家裡也一樣。凌傑總不可能當著婦孺的面擊殺他們的丈夫或者爸爸吧?不能這麼做,太不人道了,凌傑做不來! 凌傑站在勐希鎮的街頭巷尾,目光如鷹隼般銳利,緊盯著前方那個身影。那個身影就是李泉,一個在李家核心圈子裡佔據重要地位的人物。李泉的行蹤飄忽不定,時而出現在豪華的酒店,享受著溫泉的舒適;時而在賭坊揮金如土,試圖用金錢換取短暫的快感;時而在妓寨尋歡作樂,放縱自己的慾望;時而在酒肆買醉,用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經。他的生活充滿了奢侈和墮落,彷彿在向世人炫耀他的權力和財富。
然而,對於凌傑來說,李泉只是一個必須要解決的目標。他上了凌傑的必殺名單,這意味著他的命運已經註定。在凌傑的眼中,李泉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他的存在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危害。因此,凌傑決定要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除掉李泉,以維護社會的正義和秩序。
凌傑深知,要想在不引起注意的情況下殺死李泉,必須要有周密的計劃和高超的技能。他開始觀察李泉的生活習慣和行動規律,尋找合適的機會下手。同時,他也在暗中收集關於李泉的資訊,瞭解他的弱點和缺陷。
經過幾天的觀察和調查,凌傑終於發現了李泉的一個致命弱點:他經常獨自一人前往郊外的一處別墅。這棟別墅,很明顯,是李泉金屋藏嬌的地方。
“這貨倒蠻會享受,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凌傑暗自吐槽道。
閒言少敘,書歸正傳。凌傑當即意識到,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決定在李泉再次前往別墅時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