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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會讓慕柔做十幾年牢就算了,她犯下的錯誤,毀滅了一個家庭和一條人命,死一萬次都不夠!
對此,慕璨禹也只是逮住了慕柔當年才十八歲的事用來做辯護:&ldo;我當事人當年剛滿十八歲,思想不成熟,做事欠考慮,並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能造成如今的局面,作為一個十八歲的少女,面對當時棘手的情況,害怕之下隱瞞不報,並不代表我當事人刻意為止,時至今日,我當事人對方年發生的事已經萬分後悔!&rdo;
沈夏時聽得冷笑:&ldo;辯方所言簡直滑天下之大稽,我國法律規定十八歲的公民為成年人,即代表十八歲的人已經有了獨立思考的能力,作為一個成年人,理當為自己做的任何事負責,被告人將受害人從十五樓推下去的時候顯然是蓄謀已久的刻意傷害,之後不但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反倒推卸責任,編造受害人自殺的謊言瞞天過海,十五年以來並沒有任何一絲後悔的念頭,如此藐視法律,視法律為無物,視人命為草菅,當判處死刑!!&rdo;
死刑兩個字讓慕柔打了個寒顫,她還沉浸在昨日沈潤秋鬼魂的驚嚇中沒有回過神,更不敢抬頭看沈夏時,恍惚中,好像能看到沈潤秋站在沈夏時身後,陰森詭異的盯著她。
而慕璨禹已經有幾分急了,他其實並不想來打這場官司,明擺著是輸的份,可是頂不住家裡長輩的幾次三番勸說,也只有硬著頭皮上。
本身就沒有抱著贏的希望,被沈夏時懟了幾句,心裡更慌了,擦了一下額頭的汗,說話都有些慌不擇言:&ldo;我當事人只是太想要得到家人的愛護。&rdo;
&ldo;呵。&rdo;
沈夏時冷笑:&ldo;慕柔時至今日,雙親依然健在,她到底需要什麼樣的家庭愛護?難不成是別人家庭的愛護,若依據辯方所言,那麼慕柔拆散一個幸福家庭,越俎代庖成為另一個家的女主人,逼死了沈潤秋,這就是她所謂的需要愛護?為免也太畸形了吧!&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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