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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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豪諾得·霍夫曼不但沒能拯救赫普曼,反而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在州長連任競選中敗給對手。 1936年4月3日晚8點47分,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在電椅上被處以死刑。 多年來,美國的司法界和法學界一直在爭論,林勃…赫普曼一案到底是不是一起冤案。偵破及審判過程中的若干細節和疑點被逐一提出來廣加討論,比如赫普曼的英語不行,但法庭沒有為他配備合適的翻譯,使他在證人席上常常答非所問。再如陪審團成員沒有與外界嚴格隔離,他們在一日三餐和住宿的旅館裡常常能聽到人們對本案的議論。又如在紐約的中央銀行分行兌換了2980美元贖金金圓券的J·J·福克納,為什麼警方沒有將他的筆跡與赫普曼的比較?等等。 赫普曼被送上電椅後,人們不斷地獲悉有關本案的新發現,比如有的證人是被花錢買來的,而另一些證人則遭到了威脅恐嚇;又如有的證據是人為安置的,而原始的物證卻無端消失;再如被告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庭審期間經常在午飯時喝酒,以致他下午在法庭上的表現明顯地受到影響,等等。關於本案最重要的進展當屬2000年2月,由來自聯邦經濟情報局和美國陸軍部的筆跡及檔案鑑定專家們組成的聯合小組正式確認,布魯諾·赫普曼不是那些贖金索取信的作者。但總的來講,真正對案情有價值有突破的線索卻一直沒有出現。 被人們議論最多的是被告方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在本案開庭之前,一家當時很大的報紙《紐約日報》與赫普曼做了一筆交易,由該報買斷媒體對安娜·赫普曼的採訪權,並用這筆錢支付愛德華·雷立的律師費。當時赫普曼夫婦同意《紐約日報》預付雷立的全部費用。後來有專家認為,因為錢已到手,所以愛德華·雷立作為首席辯護律師在赫普曼一案的審判中沒有盡到他所應盡的職責。整個辦案過程中,他與委託人布魯諾·赫普曼談話的時間總共加起來不到40分鐘,比州長豪諾得·霍夫曼探監的時間還短。兩年後,雷立因患精神分裂症而長期住院治療。不少人相信他還患有三期梅毒。據說他在佛明頓期間,每晚必有妓女到他的旅館房間。 在布魯諾·赫普曼臨被處死之前,他曾對州長豪諾得·霍夫曼說:“他們以為只要我一死,這樁案子就會了結,就像一本書被合上了。但是這本書,它將永遠不會合上。” 事實應驗了他的預言。70多年來,有不少學者致力於本案的研究和調查,許多人因此而成為林勃…赫普曼案專家。 也許布魯諾·赫普曼只是綁匪中的一員,也許他根本就是無辜的。無論事實的真相如何,正如著名律師、法學教授亞倫·德肖威茲所說:“在今天,已經沒有多少人否認對赫普曼的審判是不公正的——無論是用現在的標準,還是用30年代的標準。” 最近,一些著名的法醫學專家們重新查閱了本案。以下是他們列舉的林勃…赫普曼一案的要點與疑點: 1。林勃家的狗平日見到生人就叫,可為什麼在綁架案發生的那天晚上卻一聲未吭? 2。案發現場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警方人員、記者,甚至圍觀者任意出入檢視,致使許多寶貴的證據和線索毀於一旦。 3。現場未發現任何指紋。用現代的鐳射和新化學法可能會幫助鑑定出潛指紋。 4。警方的報告中沒有提到對現場腳印的勘查,也沒有任何人將這些腳印與赫普曼的作比較。 5。木梯第16級踏板和赫普曼家閣樓的樓板是否取自同一棵樹?現代的DNA鑑定法可以幫助確定這一點。 6。林勃府上整幢樓裡只有一扇窗戶的窗閂是壞的,綁匪怎麼會碰巧就找到了那一扇? 7。摺疊式木梯是綁匪自制的。他(們)如何得知林勃家二樓窗戶離地面的高度?木梯有多重?一個人能扛得動嗎? 8。一名警察把木梯底下的兩隻腳重新插入綁匪留在地面上的兩個坑裡,這不僅破壞了木梯上的證據,而且改變了兩個坑的形狀與大小。 9。庭審之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