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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黎明側目掃了他一眼,這傢伙也不是那麼蠢,知道留一手。
“你留了一手下場就是被暗殺。”
“哼,所以我才會留下證據,不管是什麼原因我要是死了,他也和我一起陪葬。”
吳三面色陰沉,猩紅的眸子死死地盯著他們。
魏黎明瞥了他一眼便不再開口。
很快回到了市公安局,把吳三送進去以後,魏黎明就去找趙峰彙報工作。
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那個優盤我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要不是書記告訴我有警察過去,我也想不到跟著吳三。”
趙峰覺得不管什麼原因找到了就是好事。
“你做得不錯。”
“書記,今天晚上攔截我的人應該是言三爺的人。”
“你沒有抓一個人回來嗎?”
魏黎明有點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說道:“他們逃跑得太快了,又擔心吳三的安全就沒有去追趕。”
趙峰咧嘴一笑說道:“我開個玩笑,有這個人證和物證在,言三爺是跑不了的。”
魏黎明聽到這話,倒是鬆口氣。
晚上,趙峰迴到家裡,恰好看到賀萌夕正在處理案子。
“什麼案子?”趙峰走過去坐在他身邊,挽著她的肩膀。
賀萌夕揉了揉太陽穴,沉聲道:“是之前康俊的案子,明天要開庭了。”
“是嗎?那你有信心嗎?”
賀萌夕抬起頭自信說道:“當然,不過坐牢是肯定的,只是可憐他的老母親了,還在家中等著他回去。”
趙峰摸了摸她的頭,安慰道:“人做錯事是正常的,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儘可能地幫助他,把傷害降低。”
“我明白,不然我也不會這麼辛苦地研究案子。”賀萌夕對此是很有信心的,別的不說,網路上的歡呼聲還是很高的。
對此勝算也增加了一點。
第二天開庭的時間到了,康俊穿著囚服戴著手銬坐在了椅子上,他的眼睛裡空洞無物,似乎是對於接下來的發展並不擔心。
生死已經無所謂了。
賀萌夕皺緊眉頭,這可不是好兆頭。
在庭上,康俊交代了殺人的全部過程,最後抬起頭問道:“如果我沒有動手,你們警察抓走他,你們會對他們判死刑嗎?”
“你們會給我兒子一個公道嗎?”
“既然不能,那我為什麼不能動手解決,我不在意他們是怎麼死的,我只在意我能不能給我兒子報仇。”
康俊的話說得很直白,這是在嘲諷法律不全。
都是同樣大的孩子,為什麼他們關上幾年甚至可以不用坐牢就可以重獲自由,而他的兒子卻是成為孤魂野鬼。
賀萌夕見此情景開始發表辯護證詞。
在陳述一個父親對法律的無能,只能選擇最極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這是人性的泯滅嗎?
不是,這是一個父親的愛。
只不過這種方式最極端的。
對於這次的審判結果,很多網友都時刻關注著,無非就是想要看看法院會怎麼判決。
經過一系列的研究表明,康俊也是在受害者的前提下進行反擊,所以判處他十年有期徒刑。
賀萌夕聽到這話鬆口氣,十年不算太久。
網路上看到這個訊息時,都紛紛發表意見。
“才十年?不是應該寫一個一千五百字的檢討就出來的嗎?”
“就是,十年得寫多少檢討書啊,他可是受害者啊。”
“我個人認為這兩個孩子死有餘辜,養不教父之過,應該把他們的父母給抓起來,這是怎麼教育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