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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詞都記住了?”
“那開始吧。”
“你可知,無敵和尚生前最想做的事是什麼?”王憐花知道可能自己馬上就要死了,可是他不甘心,他害怕,他想要一個人來擁抱他,陪著他。或者陪著他死,別讓他孤孤單單一個人,連死了身體腐爛了都沒人知道。
“你我只能同死,不能共生。”反正都是要死的了,王憐花笑得那麼好看,動情不能怪沈浪。
應昭解下自己的外套鋪在地上,他一手護著於唸的後腦勺,一手伸進於唸的衣服裡,把於念輕輕放倒在衣服上。
於念覺得身體像是要著火了,他想要回抱應昭,可手臂顫抖的就是沒有力氣,只好把身下的衣服攥成了皺皺的一團。
應昭伏在於念身上,定定的看著他,小孩的眼睛狹長,睫毛像扇子一樣,一扇一扇的撓的他的心癢癢。嘴巴也是格外的紅,微微張著,生得誘人。應昭的理智不知道飛向了哪裡,他吻了下去。
這個吻纏綿而悠長,兩個人一開始的驚詫和彷徨,漸漸消失在唾液的黏膩裡。直到應昭動情了,他才發現自己對小孩做了如此十惡不赦的事情。他猛了想要站起來,但摟在他頸後的手反倒逼得他又往下一頓。
應昭的牙齒磕到了於唸的下巴,於念捂著下巴眼角泛紅,他不是沒有看見應昭想起身時驚慌的眼神。可是他覺得自己可以再努力一下,他不想就這樣放開應昭。
“明天的戲是這部電影□□部分,今天我們配合得挺好的,明天就這麼演。”應昭三十年裡第一次落荒而逃。
於念更委屈了,男神沒有問他疼不疼就走了,是不是嫌惡自己了。可是男神還主動吻了他,男神是個什麼意思啊到底。這樣的事情他也不敢拿到微博上問,只好打電話給墨邪求主意。
作者有話要說: 小小的吐槽一下(??? ? ???)
這篇文裡出現的關於《桃花》的情節,是想要感謝,《桃花》是有一點救贖了我的文字。
今年寒假,突然有人告訴我,我的前男友好像交了個男朋友。
當初分手的時候,不是沒想過他已經喜歡上別人了的可能,但我還幻想著研究生考到他的城市就可以繼續在一起,所以不敢深究不敢問。
然而
然而
可是看了桃花之後,突然覺得他喜歡男的女的其實沒什麼區別。情到深處難自禁,又何必在乎男女。總之,他早已不再屬於我。
然後就一入腐門深似海。
期間同學又安利了《重生》。
於是誕生了這篇腦洞。
我想說,
愛上誰,男的女的,都不必讓自己活得苦大仇深。
情深者何過之有。
也許是在安慰自己,但是我想我確實已經不在乎了吧 (…^〇^…)
昨晚半夜更的那章,一直沒有過稽核,心痛!
☆、第十章
是夜,於念把自己的衣角撩起來,閉著眼睛在小白肚皮上掐了個紅印子。他特意沒有拿換洗的衣服,只拿了一個小雞內褲。
於念敲敲應昭房間的門,他深吸了一口氣。
“我…我的房間裡洗澡的有…有問題,只能放出來熱水,我能在你這裡洗個澡麼?”於念用溼漉漉的小眼神瞅著應昭,眼睛裡的可憐兮兮彷彿化為了實質,讓應昭覺得自己要是拒絕他就是在犯罪。
“前輩前輩,我忘記拿衣服了,能不能借你的衣服穿回去啊?”於念在浴室裡給自己鼓足了勇氣,帶著破釜沉舟的決心衝外面喊道。
應昭給他拿了一件自己的T恤和一條短褲。應昭比於念高十來公分,也壯實了很多,於念穿著應昭的T恤,剛剛能蓋住小屁屁,肩頭也露出來了許多。於念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