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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誘騙女人。”
“阿威,你勸勸她消消氣吧。雁子,這邊的帳你先代我墊,回去再給你。”
“我陪你去逛,孟廷。”
“你別跟著我,說不定我真的時來運轉,在街上撿到一個金龜。”
孟廷瀟灑的揮揮手。
卻不知幾時天空變了顏色,嘩嘩下著大雨。
天也憐我。
孟廷長嘆,慼慼然,漫無目的沿騎樓而行。
沈雁說得沒錯,她並不傷心痛苦,難過和莫名其妙倒是真的。
七年的感情,結束得不痛不癢,還不教人難過和莫名其妙嗎?
其實他們之間變得淡如水,已經有一些時日了,正好應了那句“情到濃時轉為薄”。
孟廷一直以為是相交久了,彼此太習慣對方,故而熱情不起來,不料是情海生變。
話說回來,還沒結婚呢,交往了七年便淡了,無趣了,難怪離婚率逐年上升。結了婚,天天生活在一起,婚前的日久生情,婚後成了日久生厭。
那些實踐白首偕老的夫妻,想必個個韌性特強、耐性特佳。
不,孟廷不覺得痛苦,她非常生氣。
昨天下午,截稿前最後一刻,孟廷正在辦公室忙得焦頭爛額,忽聞外找,看到那負心漢,她還十分驚喜。
他卻是送喜帖來的。
“不好意思,本來想早點告訴你,太忙了……忘了……”他訥訥對她說。
翻開大紅帖子,一見新郎的名字,孟廷怔住,一是有點意會不過來。
“啊,新郎竟和你同名同姓哩。”她說,像只呆頭鵝。
他卻以為她又發揮了她的高度幽默感,和他開玩笑。
“對不起,廷廷。我……”滿面歉然,他支支吾吾的說:“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我……你不會恨我吧?”
“恨你?怎麼會呢?”孟廷彷彿頭上捱了一記悶棍,兩眼冒著金星。“結婚是喜事,你幹嘛哭喪著臉?應該高興才是啊。”
他馬上從善如流,如釋重負,笑得喜氣洋洋。
“我就知道你能諒解,廷廷。你一向最能體諒人。一定要來觀禮呀。”
“一定,一定。”
他走後,她才看到日期是今天。
看,能不氣嗎?今天雖然是週末,她還得上半天班,剩下不到半天的時間,她哪裡來得及置新裝?
喜筵在凱悅大飯店,新娘是大企業家的千金,那排場有多盛大,用腳趾頭想也想得出來。她要如何裝扮才不會輸了人又輸陣?
比什麼呢?她一個月的薪水,搞不好千金小姐買套套裝就報銷了。
稍後,在敦化南路一家歐洲進口服飾名品店中,看著架上一套純麻套裝標價牌,孟廷的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差多了。她的月薪,只夠買套裝的兩隻袖子。
譁,麻比絲還貴哪!
這就是所謂的“新潮”!
想想從前,麻料是鄉下窮人穿的,粗衣麻衫布裙嘛。現代人仿古也仿得太兇了,會給古人笑得死去活來。
孟廷真的笑得蹲在地上。
“小姐,喜歡嗎?要不要試穿?”
店員問得客氣禮貌,眼神卻是另一種表情:你買得起嗎?
恍惚間,孟廷彷彿面對的是千金小姐,趾高氣昂的對她掀眉毛。
“這個男人現在是我的了,你想要回去嗎?出個價吧,比我高,你就帶走他。”
不曉得那負心漢是否有待價而沽的高傲?
賭氣也罷,發瘋也罷,難得使用的信用卡,一刷刷掉了她三個月的薪水。孟廷一點也不心疼,她感到十分痛快。
揮霍的感覺原來這麼過癮。
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