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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販賣至孟買的情況減少,至少代表了些許的成功。
荷蘭和瑞典的不同策略也凸顯了&ldo;大棒&rdo;手法及&ldo;合法與管制&rdo;模式的差異。2000年,荷蘭正式把賣淫合法化(大家原本就能包容),人們相信這樣一來,就比較容易提供娼妓健康及分娩檢查,防止未成年人及販賣受害者被迫賣淫。瑞典採取的是相反策略:1999年,政府把性服務的交易判定為犯法行為,但不是懲罰出售性服務的妓女,會被懲罰的(理論上會被判刑高達六個月)是付錢買性服務的男人。這種策略反映了一種觀點:娼妓是受害者而非罪犯。
十年之後,瑞典的強製取締似乎在減少人口販賣及強迫賣淫方面較為成功。根據一項統計,瑞典的娼妓人數在前五年下降了41,性交易的價錢也降低了‐‐這充分表明需求降低。瑞典娼妓並不喜歡這樣的改變。同時,由於價格下降,瑞典對人販子的吸引力減弱了。的確,一些人販子認為把女孩賣到瑞典不再有利可圖,應該把女孩送到荷蘭。瑞典認為這個策略大為成功,雖然當初制定法律時備受爭議。一項民調顯示,81的瑞典人贊同該法。
在荷蘭,賣淫合法化有助於替合法妓院的娼妓進行健康檢查,但是沒有證據顯示性傳染病或愛滋病病毒感染率有下降的趨勢。荷蘭的皮條客依然在供應雛妓,販賣人口和強迫賣淫仍繼續存在。至少在剛開始的時候,非法妓女的人數是增加的,這顯然是因為阿姆斯特丹成了性觀光產業的中心。阿姆斯特丹市議會發現,性觀光與犯罪確實令人憂心忡忡,他們在2003年停止實驗,不再讓街頭妓女於&ldo;容忍範圍&rdo;內拉客,但是依然允許合法妓院繼續存在。所以,重點是什麼?顧客可以輕易地在阿姆斯特丹找到東歐來的雛妓,但是在斯德哥爾摩卻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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