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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子奇仍然有所留戀。那是二十年來未了的情,未熄的火,未還的債,未贖的罪。他一直在懷念著一個人,默默地,偷偷地,苦苦地。他不能在妻子面前流露,更不能在兒子、兒媳面前流露,只有女兒知道他的心,卻又知道得太晚了。他現在沒有任何人可以傾吐了,只能悶在心裡。但他不能把這情、這火、這債、這罪都帶到土裡去,在死之前,他自己要向自己清算,要求得那個不能忘懷的人的寬恕。可是,他不知道她如今流落何方?不知道她這二十年來是死是活?路途遙遙,大海茫茫,他到哪裡去尋找她呢?他氣息奄奄,朝不慮夕,又怎麼可能再一次走遍天涯海角呢?&ot;路遠莫致倚惆悵,何為懷憂心煩傷&ot;!&ot;側身西望涕沾裳&ot;!
他向兒子要來紙、筆,支起病軀,伏在女兒的書桌上,動手寫一封信,每寫一行,都要花費極大的體力,喘息一陣,端詳著那張照片,積蓄一些力量,再繼續寫。他那麻木的手很難把筆拿穩,昏花的老眼很難把紙上的橫格看清,字寫得很大,而且歪歪扭扭,互相重疊著、扭結著,如果收信人真能收到,看的時候也是相當費勁的。這封信,他斷斷續續地寫了好幾天,寫得很長,裝在信封裡,鼓鼓囊囊的像個包裹。信封上,用英文書寫的是當年沙蒙?亨特的地址,拜請他無論如何想方設法也要找到梁冰玉,把這封信轉給她,如果他的老朋友亨特先生還健在的話。
他已經好多年沒給任何人寫過信了,覺得寫這封艱難的信、痛苦的信也是一種享受。發明書信這種東西的人真是了不起。信是人和人對話的繼續和替代。人和人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對話,有時候面對面都不能對話,有時候想對話又見不著面兒。信能把嘴裡說不出的話、心裡的話寫出來,信能把人的思想感情傳到千里萬裡之外的見不著面兒的人那裡去。所以信比語言更頂用。他突然意識到信是那麼可貴,那麼重要。如果話不能說,信也不能寫,人就會憋死、愁死、苦死。為什麼早不寫這封信呢?早就該寫。如果五年前寫這封信,還可以告訴冰玉關於女兒的好訊息。但那時候他沒有勇氣寫,他總覺得自己不配給冰玉寫信。現在就更不配了,卻又必須寫。不寫這封信,他死了都不能瞑目,會永遠受冰玉的譴責。他希望今世的債,今世了清,不要拖到後世!
這封信太重要了!
他吃力地喘息著,把信封的封口粘好,鄭重地交給天星,囑咐他趕快寄走,一定要掛號,寄航空信,別怕貴。那神情,不亞於以命相托。他不告訴兒子這封信的內容和目的,兒子不認識信封上的英文,看不懂。他曾經懊悔沒有教兒子學英文,現在不懊悔了。
天星原以為父親是在奉命向公司&ot;交代罪惡歷史&ot;,不寫是過不了關的。卻不料父親寫的是信,他一看那鼓鼓囊囊的信封和上面的洋文,就傻眼了。在這種日子口兒給外國人寫信?爸爸這是找死啊!
&ot;快快去啊!&ot;韓子奇躺在床上,眼巴巴地望著兒子,催促他。
&ot;哎。&ot;天星答應著,走出了爸爸的房間,帶上門。
他沒有去郵局,而是回到自己的屋去。陳淑彥還沒下班,青萍哄著結綠在床上玩兒。
天星手裡拿著那封沉甸甸的信,匆匆撕開信封,急於知道裡面的內容。他根本不懂得私人通訊秘密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時候法律其實也已經不管事兒了,這封信,他不檢查也有人檢查,倒不如他先&ot;檢查&ot;。
裡面的信是用中文寫的,他認識,但很難辨認,得猜,得琢磨。他一看上款寫的是小姨的名字,內容也就不難琢磨了!
天星記得小姨,記得清清楚楚。二十年前小姨回來過,在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扔下新月就走了。那一年天星十一歲,十一歲的孩子什麼都懂了,什麼都能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