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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心一回,這小丫頭上次被我欺負了,主動道歉,還給我吃了糖,我無論如何也得還她的人情。
儘管堂哥十二分不樂意,但還是答應了我。
我算是比較大方,第一次請了蘇可心吃冰棒,第二次請了半條命吃麻辣串,我這樣做是有目的的,因為半條命的成績不錯,每次老師抽人回答問題,他總是第一個舉手起來回答。比如三加二等於幾?王老師話音剛落,還沒等我們反應過來,他就把手舉得高高的,王老師自然抽他起來回答,他把聲音故意拉得高高的,說等於五。王老師就讓大家鼓掌歡迎。這時所有人都不再佩服我,而是把羨慕的眼光投向了他。我請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讓他以後回答問題的時候,先看看我舉手沒有,如果我舉手了,他就不要急著舉手,至少也給我個露臉的機會噻!
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短!果然,這小子吃了我的,不僅嘴短,而且手也軟了。每次王老師問問題的時候,他都先向我瞟一眼,比如有我會回答的,他就不舉手。實在我不會回答的,他就開始舉手了。我們這種默契一直保持到上小學。
我們的小學和幼兒園是一個學校,換句話說。幼兒園實際是學校辦的一個附屬班。所以幼兒園一畢業,我七歲的時候,就順利成章地在本校上了一年級,一年級有三個班,而且我們原班的同學,基本上還是在同一個班裡,比如蘇可心、半條命、滾地龍。其實他們不知道,我是有意把他們弄在一個班的。我跟堂哥講了很久的條件,我說無論如何也要把我們弄到一個班上,如果不答應,以後休想讓我傳半張紙條。堂哥想了想,無可奈何地說,罷了,誰叫我那麼喜歡你嫂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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