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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後拋屍。溺死有幾點徵象,眼瞼的出血點,口唇青紫,指甲紫紺等。
最明顯的是看手、肺、胃、肌肉,溺死的人在水下無意識掙扎,手指夾縫或指甲內會有泥沙、水草。反之拋屍入水者則不會有。
水性肺氣腫也是溺死的重要特徵之一,肺裡全是水,體積、重量都會增加。其他的就不一一列舉。
兩人表情都很嚴肅,地方上出現兇案,知縣的考評會大受影響,必須儘快破案,不然下面的人可要天天捱罵了。
趙瑾臉色一沉,頗具威嚴的對陳多海喝道:“大膽刁民,還不將你如何殺害朱鳳山如實招來!現在說還能少受點皮肉之苦,若是去了縣衙,幾十大板打下來可就要皮開肉綻了!”
這是審案的常用手段,先給疑犯心理施壓。
陳多海嚇得渾身一哆嗦,咬牙執拗道:“大人,我是冤枉的,我真的沒有殺人啊!”
趙瑾怒喝道:“我看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馬仵作已經驗明是殺人後拋屍,又有目擊者看到你在河邊,豈容你狡辯!”
“人不是我殺的,你讓小人如何認罪?”
陳多海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圍觀的鄉民議論紛紛,有些人也覺得陳多海不可能殺人,可是有目擊者啊!若不是他殺的,又是誰害死了朱鳳山?
趙瑾也不想廢話了,審案本就不是他的職責所在,他只要負責把人抓回去就行。
他問話也只是想省些麻煩,替知縣分憂,要是疑犯認罪簽字畫押,直接丟進大牢等著秋後問斬就行了。
陳多海既然不當場認罪,那就帶回去讓知縣審,到時候再不招就酷刑伺候。
“來人吶,把他押回去!”
老陳家等人眼看著陳多海要被抓走,心急如焚卻不敢上前阻攔。
這時,一道清嫩的童音響起。
“等下,讓我過去!我有話說!”
陳平突然衝了出來,擋在父親跟前。
趙瑾見是個小孩搗亂,立馬不悅道:“這是誰家小孩子,還不趕緊領走!”
陳平儘量讓自己的語氣跟孩子相似,那雙眸子裡卻是靈氣四溢,“你們要抓的人是我爹,其實他出現在這河邊,是因為見我落水了,才下去把我救上來的。絕對與殺人無關,你們官府不會冤枉好人的,對不。”
趙瑾皺眉望向那名目擊者,“這孩子說的是真的嗎,你之前為什麼沒提過?”
目擊者沉思道:“我隔的比較遠,當時只能看的出是陳多海在河邊,並沒看到有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