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一二五零 必須做的選擇!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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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向南,男,三十二歲,於xxx年申請加入緬甸國籍,後於現被告人向南,因犯指使他人謀殺罪,在他國持槍惡意殺人罪,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團伙罪,賄賂官員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十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宣判為終審宣判,宣判日期。”
審判長高聲宣讀著判決書。
我站在被告席面無表情。
翻譯官將宣判結果用中文闡述了一遍後,庭審到此結束。
我被緬甸法警帶走,隨後安排在了仰光監獄服刑。
至此,中方代表拿著我的判決書回國覆命
仰光某監獄中,我接見了老仙。
“就差他一個了,不能讓他消停了。”
我面無表情的插手說道。
“我還是沒查到他是誰,阿德這邊也沒他的資訊。”
老仙皺眉回道。
“呂雷和陶成呢,聯絡你了嗎。”
我問道。
“他倆被林恆發安排在了雨寨,弄了個可有可無的職位,他們猜測說散步者應該就躲在那兒,但他倆沒機會見到。”
老仙皺眉回了一句。
“跟緬共這邊要資料,,他們一直在研究彭家,所以,應該不會放過給彭家經濟支援的散步者。”
我快速回道。
“招呼我已經打了,等信呢。”
老仙點了點頭。
“。”
我扭頭看向窗外的東方,沉默不語。
“國內還沒判呢,但明哥在運作。”
老仙知道我心裡想的是什麼。
我嚥了口唾沫,沒有回話。
“我先走了。”
老仙試探著問道。
“恩。”
我點了點頭,隨後看向他問道:“笑笑和孩子呢。”
“現在顧不上了,短時間內是看不見了,警察一肚子火沒地方撒,她們想出國太難了。”
老仙擺了擺手,隨即步伐闌珊的離開了監獄
晚上十點左右。
阿德的秘書接到緬共給出的資訊,隨後他直接給老仙發了一條彩信,上面就一張照片,並且配了三個字。
散步者。
老仙開啟彩信一看,隨後瞬間愣住,腦袋嗡的一聲,並且不可思議的自語道:“怎麼會是他,,,。”
第二日,緬共方面針對彭家進行了一次會議,參加會議的人員,主要是軍方代表。
整整一個上午的討論,結果已經出現。
騰部長離開會議以後,一邊上車,一邊給阿德打了一個電話。
“您好,騰部,有結果了嗎。”
阿德問道。
“沒有爭議,武力制裁,,你要早做準備。”
騰部長鏗鏘有力的回道。
“恩,我馬上召開釋出會。”
阿德干脆的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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