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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示知道,也的確乖乖這麼做了。
見了幾次面,雙方印象都不錯,我捉摸著該送人家點東西,就去逛了商場。
公共場所,特別像是地鐵站,商場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從來就不缺少扒手。他們潛伏在人群中,盯緊目標,伺機而動。
而我就剛好遇上了一個,也許是職業本能,對於投到身上的視線極為敏感,而那人鬼鬼祟祟的樣子讓我覺得不懷好意。
這賊也許是倒黴也許是蠢,把身著便裝的我當成了下身目標。他不經意的靠近我,用刀片劃破了我的口袋,接住重力作用下掉出的錢包。可惜在下一秒,被我抓住手腕,反扭到身後。用膝蓋將他頂倒,狼狽的摔在地上。
我拿出手銬,直接把他送進了警局。
這個傢伙不是首犯,從他身上還搜到幾個錢包,看來他今天本來收穫不錯,只是遇上我,以後等著他的是牢飯。
我們檢視了錢包裡的身份證,確認失主是誰,然後一一聯絡了他們。其中有一個人,讓我的心突然被刺了一下,呼吸一窒,就連血液都彷彿凝固,僵硬的無法動作。
項北。
他身份證上的照片我早就看過。記憶中的他,英俊中卻夾雜著邪氣,瘦長的臉,白皙的膚色,狹長的丹鳳眼,高挺的鼻樑,薄薄的嘴唇。明明是古典美人的長相,在他身上卻不失男人味。
“小李,我已經想辦法通知失主了,麻煩你在這等他們來認領。”同事的聲音將我拉回到現實,我一下子清醒過來。
“嗯,好。”我無意識地回答。結果這裡只剩下我一個人在等,我又感到後悔,明明並不想再見面的。
我無奈的甩甩頭,嘆了口氣。
時間過得異常緩慢,不時的有人推門進來,每一次都會讓我的心飈速幾下。猛然間抬頭,發現來人不是他,才安下心,倒是把別人嚇一跳。
快到下班時間了,我打算好一到時間就趕緊走人,避免與他的重逢。偏偏命運總是喜歡戲弄我,在我鬆口氣起身準備走時,他就那樣猝不及防的出現了。兩年時間很短,短到沒有改變他的一絲一毫,他一如既往的帥氣俊朗,英氣逼人。兩年的時間又很長,歲月熬人,卻反而使他變得更加迷人。
“你回來了?”
“……是啊。”
他臉上的驚訝只是一閃而過,換上老朋友很久未見般公式化的微笑:“阿燃,好久不見。”
我僵硬的衝他點點頭,緊握的手掌裡滿是冷汗:“是很久了。”
辦公室裡安靜了幾秒,他想了想說:“你終於進刑偵科了?恭喜。”
“謝謝……”
“是我該說謝謝才對,你找到了我的錢包,讓我省去了不少麻煩。”
“這是警察該做的。”
我們客氣而疏離的對話讓我很滿意,這就是我想要的,兩個萍水相逢的朋友,我和他,他和我,君子之交淡如水。
“你回來多久了?”
“三個月了。”
“你怎麼也不告訴我一聲?”
“因為……工作比較忙,就忘了……”我不動聲色的回應道。
他也鎮定自若道:“那工作還順利嗎?”
“挺好的。”
“那就好。”他看了看錶,“剛好6點了,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飯?”
我淡淡一笑,輕輕擺擺手:“不用了,還有失主沒來,我還得再等等才能下班。”其實我說謊了,項北已經是最後一個,我也剛好可以下班走人了。
“那真遺憾,我們有空再聯絡。”
我客氣的送走他,他也客氣跟我告別。忽略心裡淡淡的難受,今天我總算邁出了第一步。兩年的時間雖然沒辦法完全看淡過去,但時間還長,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