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真的要成為懸案?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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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葉默繼續對他進行了半個多小時的審問。
過程中也並沒有發現任何疑點。
林萱隨後也是立馬派出專案組進行調查!
經調查,嫌疑人周澤強所說全部屬實!
他並不具有作案的時間!
這也和葉默所猜想的一樣,他並不是兇手!
案子到了這裡,線索就又斷了!
最符合嫌疑人特徵的周澤強既然不是兇手,那兇手又會是誰?
案發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四天。
給葉默留下的時間也不多了。
剩下的六天內,他必須將兇手給找出來。
否則案子越拖越久,大家所承受的壓力也就越大。
寧海市這麼大,可不止你這一樁兇殺案。
……
審完了周澤強之後,也是讓他直接回去了。
有專案組民警提議,要不要去將劉桂紅包養過的所有男大學生逐一調查一遍。
但這都被葉默給否決了。
直覺告訴他,這批所有被她包養過的大學生,大機率都不是兇手。
站在正常人的角度,你作為被劉桂紅包養的一個學生,你對她是有著一種恐懼的。
哪怕是周澤強這種愛打架愛喝酒的人,都不敢忤逆劉桂紅,其他的大學生又怎麼敢去殺人。
透過周澤強的描述,被害人劉桂紅是一個控制慾極強,且有著各種扭曲性癖的女人。
並且她的脾氣暴躁,情緒不穩定,動不動就喜歡打別人耳光。
酒店前臺,酒店保潔員,都被她扇過耳光。
不僅如此,她的聲音洪亮,喜歡罵人。
……
經過調查發現,被害人劉桂紅有一部諾基亞6150的手機,她不會發簡訊,也不會看簡訊,只會接電話和打電話。
透過前往移動運營商對她的號碼進行查詢。
發現她所有的通話人,都是她包養的那些大學生。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經調查,在燕郊派出所有過這麼一起案件記錄。
因為是民事案件,所以只是做了個簡單的筆錄。
被害人劉桂紅,在一年前去菜市場買菜,和一個賣菜的男人發生口角,她當場打了對方一百多個耳光,將其耳膜打穿住院。
當時是賠了不少的錢,獲得對方原諒之後撤訴。
這還是對方報了警,有記錄的。
那種她私底下賠錢解決,沒有記錄的事件,你不知道有多少起。
根據這些資訊,和案發現場的情況,葉預設為,被害人劉桂紅,於21號上午,買完了中藥回去公交車站等車期間,很有可能和一個人發生了衝突,並且對其罵髒話,甚至是打耳光。
對方氣不過,便下了死手!
這就是一起衝動殺人案。
但兇手究竟是誰?
現在又會在哪裡?
這仍舊是個謎!
別看案子進行到了這裡,大部分情況都已經掌握。
但沒有關鍵線索,這就很有可能成為一樁懸案。
甚至未來二十年,三十年都無法破案!
因為你在犯罪現場沒有找到任何和兇手有關的資訊,包括指紋,腳印,dNA等等!
……
下午的時候,葉默找到了林萱,表示要再去案發現場看看。
林萱立馬同意,並且表示要和他一起前去調查。
再次來到公交車站,葉默開始模擬案發現場的情況。
“藥材市場是在站臺的東邊,而廣告牌是在距離站臺一百米左右的西邊,也就是說,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