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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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人魔什麼時候會離開,所謂……來都來了。
林虞沒離人魔巢穴太近,雖然人魔抗拒監控,但是這棟別墅倒是設定了不少監控。
他繞著巢穴走了一圈,在巢穴的側面停住。
如果人魔巢穴和《碎裂拼圖》裡的別墅是相同的,那麼在副本里已經探知過別墅全貌的林虞知道該怎樣進去。
別墅的左側二樓有扇傾斜的天窗,因為牆面是斜坡,必然會影響監控的角度,留出無法被監控拍攝到的死角,林虞就打算從這裡進入巢穴。
事實上他也是這麼做的。
與此同時,春江市公安局刑偵支隊。
支隊長周秉森把匿名材料放在副局的辦公桌上,他說:“舉報材料有了,而剛巧轄區派出所有一起失蹤報案,失蹤人員或許與朱新華有關,為什麼不批搜查令!”
副局揉著隱隱作痛的太陽穴,他看了眼桌上的舉報材料,頭更疼了。
“或許與朱新華有關?你自己聽聽你自己在說什麼!”
副局厲聲道:“首先,失蹤人員嚴春最後見到的那一屋子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雖然那段時間朱新華去了一趟廁所,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他離開了飯局前往地下停車場。且有不少人證明,他們看見朱新華去了廁所,又從廁所出來,這要怎麼解釋?”
周秉森道:“可以從廁所的排氣扇離開。”
“我知道啊,他確實有可能是從排氣扇離開。”副局問,
“但你們找到了證據嗎?”
周秉森沉默了一下,又說:“排氣扇有被拆除的痕跡。”
副局說:“我瞭解到,當天有維修工拆除排氣扇進行維護。行,就算朱新華是拆開排氣扇離開作案,那你們找到佐證的證據了嗎?”
周秉森再次陷入沉默。
副局拿過桌上的材料:“這麼一張肖像就能成為證據了?況且失蹤人員並不符合連環失頭案的受害人特點,你憑什麼申請兩件案件合併調查?周秉森啊周秉森,我知道你繼你師父的遺志要將連環失頭案的兇手捉拿歸案,但你不能因個人的感情色彩就不按規章制度辦事,你知道程式違法是什麼後果。”
周秉森:“可……”
“行了。”副局揮揮手,“你憑什麼覺得檢察院會給你搜查令?有人報案嗎?有人舉報失蹤人員就在朱新華家裡嗎?要搜查令就先把朱新華列為犯罪嫌疑人,要想把朱新華列為犯罪嫌疑人,就給我找到證據鏈,而不是拿著這些東西靠臆測來辦案。你……我都不想說你,給我冷靜一點,拿出你刑偵隊長的正常水準,別表現得像個愣頭青!”
副局說:“出去吧。”
周秉森捏了捏拳,不死心道:“先給我搜查令,我再補證據。”
“你是失智了嗎?”副局火大,“你有跟我要搜查令的工夫,你不如協助轄區派出所找人。”
好說歹說,副局不為所動。
周秉森也自知證據的缺乏,他默了默,拿過桌上的肖像,連環失頭案案發以來,這是第一次有人提供情報。
但僅憑這麼一張肖像和一封舉報信,就想要搜查令確實異想天開,他轉身離開。
出了副局辦公室,隊內的刑偵警察就圍上來了。
“周隊,怎麼說?副局答應了嗎?”
周秉森深吸了一口氣:“找我要證據呢。”
眾人看看周秉森手裡的肖像,表情為難。
確實是啊,這麼一張肖像根本說明不了什麼。
別說想要搜查令,派出所都無權傳喚朱新華,問詢也只透過電話。
“那……”眾人猶豫,心說只能把兩個案子區分開來,先找失蹤人員。
“操,誰這麼沒眼色一直打電話。”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