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頁 (第2/2頁)
野兔窟主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很快,劉雲麗就盯上了賣魚為生的鄰居張廣超,因為他恰巧也有一輛藍色小貨車。以劉雲麗淺薄的文化思想認為,張廣超是孤兒,家庭條件不好,也沒怎麼上過學,真出了事情,沒有人能為他做證明,也不會有人為他奔走的。
劉雲麗還特意看了一些刑偵方面的電視劇,學習裡頭的細節。就在關瑞均做第四起案件之後,把那個她刻意收集的沾有張廣超指紋的塑膠袋,套在了可憐的女孩兒頭上,然後將李苗苗的水壺,扔在了張廣超打魚回來的必經之路上。
張廣超就這樣,因為賣魚招來了無妄之災。只是因為踩到水壺時一時好奇,伸手拿了一下,就又成了一件他殺人的鐵證。事後,劉雲麗還利用兩人是鄰居的機會,將關瑞均勒死李苗苗的繩子,扔在了張家院子的雜物間裡……
焦暘帶著關瑞均指認現場,以及提出麻繩磚頭這些證據之後,就一起回了申城。
焦暘的發現,整個推翻了當年崇明刑偵支隊長柯慎衡的偵查結果。雖然市局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一切如常,但是人人心裡都明白,這只是暴風雨到來前的寧靜。
關瑞均隨即被批捕,劉雲麗也正式被立案調查。雖然包庇罪最高刑罰是十年有期徒刑,所以追訴時效是十五年。陷害罪追訴時效十年,且不累計,但是,按照兩人的說法,劉雲麗不止一次在關瑞均作案前後目擊,最高法認為其與關瑞均有共同犯罪的嫌疑,四起殺人案早已立案,所以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