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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我,我甚至不敢相信。我藉口高考之前不能分心,逃也似的走了,從此之後就不敢見他,也不敢跟他聯絡了。然後,我就像個逃兵一樣,遠遠的考去了外地的大學。只是我沒想到,當我研究生畢業,在家裡安排下,回來申城工作,再遇到他的時候,他就已經是人盡皆知的大明星了。
我有些替他惋惜,他以前成績那麼好,為什麼不考一個好的大學做科研工作呢?他家裡那麼有錢,完全不需要貪戀娛樂圈的名利呀!但是,畢竟人各有志,看他那時活的光鮮亮麗,我也為他高興。
雖然那時我就發現他有些變了,可是漸漸的我就覺得我根本不認識他了,酗酒賭/博賽車,甚至是嗑/藥,流連夜店。我完全沒法接受那樣的他,偶爾在家庭聚會的場合裡遇到他,就會勸他,這樣是不行的,現在狗仔那麼厲害,被人發現抓到把柄,好好的事業就全毀了。
開始他嘴上還答應著,後來就不耐煩了,對我的態度也很惡劣,我很失望。本來我準備以後不跟他來往就算了,直到有一次,我發現他會出入一些不正當的色/情場合,那裡面的女孩子……」
李書雲猶豫了一下說:「不是自願的。我很驚訝,完全可以說是震驚,根本不敢相信,這是我以前認識的那個三觀很正很正的少年了!這是違法犯罪,甚至是踐踏人類底線的事情。我真的不能接受,我怕他做的事情,會被人扒出來,然後身敗名裂。這樣的話,那些像我一樣喜歡他,把他當做這個世界上的唯一一縷清流,活下去的支撐的人,會怎麼樣,他們都該多麼的失望呢!我就這麼想一想,就感覺要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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