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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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桑之間發生了很多事情,有爭論,有誤解。那個時候的我們像兩個溺水的人,無比慌亂地揮動著雙手,想抓住對方的救助。和好的那天,桑對我說,從我認識你的那天起,你就那麼那麼地冷靜。每次分開,你都是頭也不回地走,即使知道我在看著你,也不回頭。我以為,我就要失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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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相隨無別離(2)
桑,我不會離開你的。
這是我那時說出的承諾,我沒說這個承諾其實是有期限的。
期限是今生加上來世,來來世……
桑說,如果我發財了,我一定把你接到身邊。
我說,如果你呆不下去了,我就把你接回來。
看,我們怎麼都是不分開的,我又何必要為短暫的離別頻頻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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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近,也可以很遠
這個春天結束,我和他就相識滿四年了。四年,在人生的路途裡很短,但對於我們,它是足夠感動的長度。
有的時候他問我:貓,還記得當初嗎?
我就想也不用想地回他:記得。
壞記性的我,常常有把自己弄丟的記錄;但是,關於我們的一切,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更清清晰晰。
遇到的那一年,我還沒有開始在網路裡寫字,只單純地喜歡聊天,且瘋狂無邊。因了喜歡他的ID,於是就加在OICQ裡;不分黑白與晝夜地纏著他說個沒完。那陣子正是我幾年來最不如意的一段。大把大把的時間,看似閒得能長草,心卻乾渴成一片鹽鹼地,顆粒無收。原本是想隨便地找個人說說就算的,不想他都記得。即使忙得不能上網的時候,他也會給我手機資訊或是寥寥幾筆的寫上一封信,詢問著我的好與不好。
漸漸熟悉,未曾謀面的人也開始變得立體,心裡有了輕輕淺淺的牽掛。交往到冬天,我迷戀上了給他寫信,在午後的窗邊,一個字一個字地寫,寫曾經、寫現在、寫看不見的未來。一棟七十年代的二層小樓,破舊而殘敗,北風與暖陽糾纏的時候,無數的塵埃就在我的眼前舞蹈。但,我不和他說我的冷,只說塵與塵的緣。彼時已開始在網路寫字了,但或許是因了手寫吧,他堅持著說《兩顆塵埃的故事》是我寫得最好的一篇。
除了文字,我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只能送他文字。除了照片,他也什麼都沒有,所以他送我很多照片,還答應以後會給我親###照。女人都喜歡被承諾,且有了承諾後就會期盼著兌現。我也是這樣惡俗的女子,從此便盼望著現實裡的遇見。
二零零三年的夏天,我換了手機號碼電他,開口就聽見他在那邊驚訝地叫:貓,怎麼是你?我笑:當然是我,我在你的城市裡,停留期三個月,你可以考慮要不要見。
當然是見的。半個小時後,百年城前。沒有更多的問題和要求,一切簡單得像是見了千百次的老朋友。去了,遠遠地就認出他來。與照片比,換了髮型,人也瘦些,沒有陌生。他親切地敲我的頭,說我的樣子一點沒變,這沒變也是和照片對比的。
他請我吃PIZZA,必勝客的。真的是請我吃,比薩餅、蛋糕、沙拉、冰淇淋,我不停地吃,他笑笑地看。和網路裡一樣,他沒有太多的話,始終在聽我嘮嘮叨叨。高興的、悲傷的、新奇的、陳舊的,沒有什麼是我不能與說的,也沒有什麼是他拒絕聆聽的。我喜歡看著他的眼睛,就這樣不被打斷的講述,很是痛快。
那天晚上,我們放Emilla的歌,沿著濱海路看風景,穿過那些山和樹,最後泊車在海邊。第一次在午夜看海,靜謐更深,浪一下一下地撫摸著腳踝,始終讓人懷疑它會在出其不意的時候把你拉入懷裡。於是我不敢靜靜地站,脫了鞋子在那些千年百年的卵石上跳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