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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完全悔過自新,但事實上你們警察反而助長了他們重新犯罪。&rdo;
&ldo;犯過一次案的人犯第二次的可能性很大,犯過兩次的人就一定會犯第三次。事實就是這樣。&rdo;
志木說得一點沒錯。可從感情上卻不能接受。古賀更加生氣。
&ldo;也有不會重犯的人吧?警察就是不負責任。電視劇、小說中所描寫的警察不僅僅是捉拿犯人。他們還會做改造犯人的工作直到犯人悔過自新重新做人。可現實呢?現實的警察就知道抓人,用強硬手段逼供,完了就扔給我們撒手不管。然後再坐等犯人出獄再找機會抓他。出獄後的這些人當中也有因連續被炒魷魚而考慮自殺的人。這些你們警察肯定視而不見。可一個警官因為有自殺傾向你們就如此在意。自己把秘密守得死死的卻跑過來要求我們把什麼講出來。這也太過分了吧?&rdo;
正要結束通話電話的時候傳來志木的聲音。
&ldo;的確去過歌舞伎街。&rdo;
古賀把聽筒貼近耳朵。
&ldo;但是理由不明。雖然目前有點線索,但仍不能斷定去的什麼地方。&rdo;
志木的聲音很平靜。
&ldo;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梶聰一郎現在還在考慮死。換言之,他已經沒有活下去的理由。他失去了一切。不僅如此。自己殺害妻子的愧疚與作為警官犯下如此罪行的自責使他沒有臉再在這個世上待下去。而去歌舞伎街,在那裡或許遇到什麼才阻止了他的自殺想法前來自首。但那一定是暫時的。毫不懷疑,梶聰一郎仍然下定決心要死。&rdo;
&ldo;你為什麼那麼肯定?&rdo;
古賀不由得反問了一句。
&ldo;也可以認為他在歌舞伎街遇到的事讓他放棄了死。不是嗎?&rdo;
&ldo;我負責梶聰一郎的提審。再有一年。梶聰一郎就是那樣痛苦地說的。他最後寫的那幅字也印證了他說的話。五十或五十一歲他會結束自己的生命。&rdo;
&ldo;那樣的話,我也可以以我四十年的經驗告訴你,明天梶聰一郎不會自殺。他的眼神告訴我他有明確的目的。&rdo;透過聽筒傳來一聲鬆了一口氣的呼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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