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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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真的是不可思議,一個記者,跟著一個警察,還有一個*,共同去整一個嫖客,就是為了那區區的幾千塊錢(這次他沒有得到錢),由此就想到了社會上流傳的“*是賣身的,記者是賣心的”說法。做記者之初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他想哭。他從小崇尚的職業,在他而立之年才如願以償當上的記者,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竟是這般糟糕。他也發現,確實有一些記者在利用自己的優勢幹見不得陽光的勾當,諸如拿批評稿子脅迫當事單位或個人送紅包、出贊助、做廣告等。
說實話,王浩天算不上一個正人君子。他認為,世界上本來也沒幾個正人君子,還是普通人多。普通人免不了就俗氣,物慾情慾,在所難免。
王浩天算是一個文人。高中時代,寫過長篇小說,結果是長篇小說成了一堆廢紙,大學也沒考上。高中畢業後,王浩天到本鄉一所初中任教,一教就是十年。他一直是不在編制的臨時代教,月工資從最早的四十五元到最後的一百五十元,可以說低得可憐,但他從來沒有對工資表示過不滿。他工資低,老婆武麗娜卻是正式教師,工資還說得過去,加上他無法納入預算但可以補缺的稿費,三口之家在鄉鎮一級的生活還算中等靠上。教書之餘,他自學考完了中文字科,並堅持寫作,不光搞文學創作,也搞新聞寫作,經常有文學作品、新聞作品見諸報端,還加入了省作協,在老家也是小有名氣的通訊員和業餘作家了。
1997年過完春節,在河濱市工作的高中同學鄭少銘的一個電話改變了他的生活。河濱有家報社面向社會招聘記者。他二話沒說,辭了職就直奔河濱。老婆說你等定準了再辭職也不晚,萬一考試不行也好有個退路。他義無反顧,說臨時代教是堅決不再當了,他自信到河濱不會沒有吃飯的地方。
王浩天被鄭少銘開車拉到報社報了名,就回到為他安排的招待所裡,開始準備。鄭少銘是他高中時的死黨,用鄉土話說就是“撕不爛的棉套”,同桌、同床、同飯(一個飯組),中南財經大學畢業後分到西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後來在機關耐不住寂寞,就主動要求下企業,如今,已是高新區製版印務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除了忙點累點,生活可以說多彩多姿。
王浩天的應聘十分順利,筆試成績名列第二,面試也不錯,一週後就被安排在報社記者部,成了一名記者。這年他三十歲。三十而立,要說他也算“立”了,老婆有了,孩子有了,事業小成,雖然還沒有票子,但能謀得一個讓人羨慕的職業,他已經心滿意足了。
第四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2)
初到河濱,王浩天在都市村莊上官屯租了一個小單間,屋裡一床一桌一椅而已,睡覺,看書寫作,做飯吃飯,全都在這間不足十五平方米的房子裡。生活對他來說不是問題,但七八年來與老婆孩子在一起生活的習慣一下子被改變,他有點不適應。飯要自己做,衣服要自己洗,水要自己燒,腳要自己洗,最要命的是要自己一個人睡覺。以前幾乎天天抱著老婆睡覺,現在懷裡沒得抱了,感覺空落落的。他甚至流過眼淚,開始懷念以往恬淡的日子,一遍遍回想與老婆孩子在一起的枝枝節節。吃完晚飯,老婆總是給他倒好洗腳水,把他拽過來,蹲到他面前,把他的鞋和襪子脫掉,輕輕地給他搓腳,那種癢癢的舒服的感覺令他迷醉。兒子韶玉總是與他爭媽媽,看見媽媽給爸爸洗腳,就吵著洗腳,看見媽媽給爸爸洗頭,就吵著洗頭,看電視更是拿著遙控器獨斷專行。兒子上小學了,學會了下象棋,天天吵著要下棋,要贏爸爸,他總是像孩子一樣與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