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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激動、冷靜、沉澱之後,寧採臣決定把這本書出版。
一個週末,加上週一,三天時間,寧採臣用空餘的時間把‘血字的研究’手工輸入電腦,大概十萬字左右。週二的時候,寧採臣便去把它列印出來,整理成一本書,薄薄的一本,捧在手上卻很有分量。空白的封面;寧採臣拿出毛筆,在上面寫上《福爾摩斯偵探集》,又在其下方寫上‘血字的研究’。
感覺還缺少什麼的樣子,寧採臣看著這單調的封面想了想,發現還少一個筆名。
作者,他並不是這本書的作者,他把這本書發表,不論是出於怎麼樣的考慮,也掩蓋不住這種相當於盜竊的事實。把別人的勞動成果佔為己有,哪怕是另一個世界的人,寧採臣也做不到完全的問心無愧。拿起筆,久久不能落,最後寧採臣懷著複雜的心情,在封面的一角,寫下了小小的‘盜夢者’三個字。
盜夢者,顧名思義,盜竊他人夢想的人,這是寧採臣的自嘲。
想要出版,這樣隨隨便便的拿到出版社投稿不是一個好主意,他的父親也發表過一些文章,對於雜誌社、出版社也有一些瞭解。一個純粹的新人,想要過稿是非常不容易的,更多的是閒置在一邊,根本就沒人看稿子。再說以他的年齡,投的還是偵探小說,能看好的人估計也是少見。
如果讓他父親找一些關係,那麼這本小說的出版應該不是問題,但是,寧採臣並不想讓熟悉的人知道這本小說是出自他的手。儘量少人知道,除了必要的人,最好其他人都不知道。因為他知道,盜夢者這個筆名肯定會因為這本書出名,這名不屬於他的,套到他身上,只會讓他感到羞愧。
那麼,還是老老實實去投稿吧,雖然麻煩了一點,但是金子總是會發光的,不是麼,特別這本書還是一個特大號的金子。
等墨水乾了之後,寧採臣把這本書放進書包,打算下午放學後就去出版社走走。
半個月時間,寧採臣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福爾摩斯偵探集》上,對身邊的事情難免忽略許多。來到學校,見到梁山伯和祝英臺,寧採臣這才想起祝英臺和馬文才好像進行了一場打賭,關於學校一百週年慶表演節目,最後他是把一切都推給梁山伯,不知道他歌練得怎麼樣。
對梁山伯他還是挺放心的,梁山伯的聲音很不錯,唱功也不俗,比起那些專業的也差不到哪裡去,對付一些高中生綽綽有餘。
這些天他很少留在學校,基本就是一放學就回家,先前是看書,後來是抄錄。梁山伯和祝英臺並沒有和他一起回家,祝英臺對這個打賭特別的重視,比以前的爭鬥都重視,一放學他就拉著梁山伯去練歌。好像是把梁山伯當作是秘密武器,沒有在學校練歌,而是到ktv中,那裡是梁山伯的主場。
不用問,看到祝英臺的神情,寧採臣就知道事情的進展很順利。
不過,對於這次的打賭,寧採臣還是有一些疑惑。梁山伯的唱歌能力,其實並不是什麼大秘密,很多從同一所初中升上來的同學都知道,他相信馬文才肯定能打聽到。而且不要說梁山伯,就是他寧採臣的鋼琴,在這個學校也是出名的。而在一年二班,實在是沒有在這些方面特別突出的人才,寧採臣不相信以馬文才的精明,會打一場必輸的戰。
以曾經馬文才和祝英臺的爭鬥來看,馬文才是不會做沒有把握的事情。
有些奇怪,然而這終究不是什麼大事,是輸是贏也不是太重要,寧採臣閃過這個念頭,也沒有去追究,直接放下。
“採臣,這個秘密武器果然給力,哈哈,到時候我要帶一個相機,把馬文才裸奔的畫面全部錄製下來。”祝英臺拖著梁山伯,走到寧採臣面前,有些興奮地說道。以前和馬文才的爭鬥,他都沒有一次得到過便宜,這次能狠狠教訓一頓馬文才,他當然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