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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40。
接下來我倆的生活也過的挺平淡的,陸天旭天天開著車陪著我去上學,碰到小課沒法混著上課的時候,他就在屠叔館等我;碰到大課了,他走去上課比我還積極,我一開始還是挺反對的,覺得這樣神煩,他浪費時間我也不自在。
結果我跟他抗議之後,他一臉受傷地看著我,然後把我幹了個天翻地覆之後,我就再也不敢說些什麼了。
我不是怕他,而是對於他那種“我得了抑鬱症”的神情,我實在是有一些受不了,我自己也發現了,自從決定和他好好談戀愛後,我總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就對他心軟。
所以久了之後,對於他的跟班行為,我也就不再抱怨了,反而有點慶幸起來。因為課越上到後面,我就越覺得聽不懂了,特別是大課,幾百人一個節課,教室又大,我聽力本來就很薄弱,要是教授聲音一輕或者周邊有窸窸窣窣的說話聲,我的注意力很容易就被打散,因此也很難認真地聽講。
還好我有哆啦A旭,我聽不懂的地方課後他會再和我說一遍,考試前給我劃重點,上課幫我記筆記,我倆要是都漏了記筆記,他就厚著臉皮幫我問老美要,他除了床事其它啥都聽我的,這讓我十分滿意。
就這樣一個月後,他去了紐約,我也不知道他是去幹嘛的,他只是吩咐我出門多穿些衣服,然後就匆匆出了門。
我愣著腦袋看他開著路虎離去的背影,莫名地產生了一種傷感。
我想我最近太習慣於依賴他,他這一走倒是讓我有了些不適應。
我有些煩惱,發現陸天旭太狡猾了,居然又這種方法把我困住,我居然還著了他的道,太傻逼了。
嘖,這感覺真不太好。
為了舒緩我鬱悶的情緒,我特邀(蹭他車)2B一起去趟沃爾瑪買食材,可他居然頭也不甩地拒絕了我,然後開著他的坐騎遙遙而去。
我神傷地看著地面,走吧,你們都走吧,讓本大爺獨自一人煢煢孑立藏身於這天地之間,與萬物生靈作伴。
默默地哀傷了幾秒鐘後,我昂首闊步地走到了公交車站,等著把我送到沃爾瑪的公車。
一個人的生活,也是可以那麼精彩的,我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地如此想道。
41。
美國除了幾個大城市,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小農村,我們那疙瘩就是其中之一。
T大在A鎮,而沃爾瑪在離A鎮有30分鐘車程的B鎮。
沒車的窮逼們只能等著半小時一趟的連線AB兩地的公車,所以,沒了陸天旭之後,作為窮逼之一的我也只能掐著點趕這趟車在兩地穿梭著。
但最後我還是失誤了。
我竟然忘記了週六的公車系統會比工作日早些結束,隨著最後一輛回程的公車在我眼前直悠悠地開走,我洩氣地將手上從沃爾瑪買到的大包小包的東西往地上一扔。
太他媽倒黴了。
天色開始昏暗,冷氣直逼我而來,我裹了裹衣服,聳肩縮頸地從褲兜裡拿出手機,給2B打去。
在我十多次的電話轟炸下,他扔沒有接起,最後我一怒火中燒,看著不爭氣的電話,終於下定決心:2B,你將從我的“患難好友”列表滾到“遇難時見不到人的廢物”列表,你有什麼想說的嗎?
我在原地溜了兩步,想著該怎麼辦,想著我今天要是不回家,就該凍死在這了。
陸天旭是幫不上什麼忙了,我連電話也懶得給他捎去,免得他幫不上忙還嫌我笨。
我先拎起大包小包的東西就往沃爾瑪裡邊兒走,想著先避避寒再慢慢地想辦法。
但是,當我看到兩個黑頭髮黃面板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