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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第100條上說&l;在工作中掌握的秘密&r; ,嚴格說來,這一條不適用於我,因此,我至今從未以&l;公務&r;身份調查這一案件,在調查中絕對本行使過檢察事務官的職權。我從沒利用職權進行調查,也從沒在公務時間內從事調查活動。去九州是休假,在東京都內活動,也都是在下班之後,利用的是假日。條文中說的工作中是指負責該案偵查的責任人,我也不是責任人,一直都是以個人身份,從沒動用機關進行調查。 所以,我個人調查的材料只能是我個人的,並不違反100條。……這是從狹義上解釋法令條文。總之,能否從檢察事務官的身份完全分離成個人身份,這一點還是疑問。當然我剛才說的雖然不錯,卻有強詞奪強理之嫌。可是,檢察官,不這樣幹就無法救岡野正一。&rdo;
《女性迴廊》的總編接待了櫻田的來訪。在同編輯部主任兩人一起聽他談話中,總編不禁興奮起來。他事先說過談話要保密,他們在沒有其他人的一個單間裡會談,內容果然令人瞠目。
訪問者是以個人身份來的,聽了他的介紹才知道他的目的。原來,檢察廳和警察署沒發現那個殺人嫌疑人,因此他想用別的辦法製造重新偵查的機會。這不是一般的&ldo;推銷&rdo;稿件,顯然是檢察廳內部一部分人的意圖。
櫻田是要雜誌以報導的形式揭發一個人,使其以名譽被排&r;謗為由提出訴訟,這可不是總編能決定得了的。
總編讓櫻田先回去,並鄭重地對他說,要同社長商量後才能回答。當時還對他說,自己作為個人很想接受,因此絕對不要洩露給別的雜誌。當然,櫻田正求之不得。
總編一面等待今晚就能從大阪回來的社長,一面讓編輯部主任悄悄整理出有關美容師佐山道夫的儲存材料。社內的調查室裡整理儲存著迄今刊登在報刊上的佐山的報導和照片。如果刊登,僅那些還不夠,但可以作為瞭解佐山道夫的預備知識。
看著那些材料,總編回想起曾經在編輯部工作的枝村幸子。
枝村幸子是個不討人喜歡的女人,傲慢、虛榮心強,常以老資格自居,不把編輯部的人放在眼裡,人倒有些才能,但卻有恃無恐,近乎蠻不講理。
誰都不願理她,歷任總編都討厭她,對她另眼相看。她上班比總編晚,下班總是比總編早。在編輯會議上,她嘲笑別人提出的意見。在上班時間內,她以訪問作者為名四處遊逛。她領高薪。以前有一位總編對她能採約到名人的稿件(那時期她工作也很賣力)非常賞識,給她破格加薪,從此,那就成了她的工資基準。
總編回想起使她辭職的那次爭吵,現在想起那時的情景,心中還很生氣,厭惡之情未減,可聽說她被人殺害,卻不免有幾分同情。
‐‐‐‐來訪的檢察事務官因總編不明確答覆,沒談具體內容,但使人感到,在要求協助拯救一個無辜者的背後,擁有十分可靠的材料。他不是普通人,而是檢察廳的職員。這個叫櫻田的人始終說是以個人身份談這件事,可是很顯然,在這位事務官的背後,還有高一級的人物。
雜誌肯定暢銷,甚至還要增印。譴責的是紅得發紫的首席美容師,在女性中他的知名度相當高。這是一篇適合《女性迴廊》的最好材料。
報導有正當的理由,是在雜誌上公然揭發&ldo;殺害原本刊編輯的兇手&rdo;。這是復仇,絕不會看作是以消遣為目的。
然而,復仇還是個人的事,不管怎麼說,拯救在獄中哭泣的無辜者,更有強烈的正義感,會使讀者受到震動。揭發真正的罪犯,也是為可能在二審中被判死刑的無辜者復仇。不,還會喚起整個社會起來拯救無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