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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我爸是回了「家」,但是連客廳都沒進去,就在透著冷風的玄關躺了好幾夜,直到過世。
說到這些時,林叔叔一直低著頭,一根接一根的抽菸。
他和我三姨一樣,想著是別家的事兒,自己一個外人不能過多參與,有些事情沒辦法明說,更說不清楚。
但林叔叔他們實在看不下去我爸被如此對待,但如此敏感的家事,他們幾個大男人也不能找一個寡婦去鬧。
但不鬧不代表沒意見。
上禮的時候他們幾個大男人一群人浩浩蕩蕩,車堵在門口一排。
人擠在靈堂排排站,給我爸齊齊地鞠了三個深躬。
李紅梅哭著招呼他們,就在每個人目光都被這些人吸引的時候。
他們當著李紅梅的面,每個人拿出了 10 塊錢給了帳房,簽上了自己的大名,並齊刷刷看向了李紅梅。
所有人都奇怪地看著這位被羞辱得徹底的「遺孀」,然後又互相使眼色。
原來,這就是十塊錢禮金的真相。
5
我獨自在家看著我爸生活過的痕跡,邊整理邊哭豆大的眼淚滴在地板上,根本忍不住。
我八歲的時候,親媽走了。
十八歲的時候,我有了這位後媽,李紅梅。
我爸是個老實男人,我媽走了以後生怕虧待了我,一直兢兢業業的上班,我們父女倆相依為命十年,等我即將要上大學了,他考慮找個伴兒。
李紅梅比我爸小三四歲,在企業裡做科員,兩人都早早沒了另一半,經人介紹沒多久,就在一起了,過的還算幸福。
所以她帶著兒子李超來了我家,建立了一個重組家庭。
自做家人起,她對待我簡直就像自己的親女兒,從上學到生活關心的無微不至。
她在家像我爸一樣親切地喊我「囡囡」,閒了還總是拉著我的手說些體己話。
我的大學是在本地讀的每週末都會回家,在我每次去學校的時候,李紅梅也總有大包小包的好吃的給我裝好,讓我帶回學校。
我爸在旁邊也很欣慰,他覺得自己總算找對了一個能對他女兒好的女人。
看著我爸開心,我也很開心。
可是這一切,原來都是假象。
另一個叔叔說,在我爸出院回家的第二天,就看見李紅梅去了「喪葬一條街」。
縣城圈子小,幾個叔叔一打聽就知道到底是哪個店鋪採買的,找到了收據底單,上面明晃晃地寫著李紅梅的電話和日期。
8 月 6 日。
我爸剛被帶回家一天。
隨後我又在主臥衣櫃的角落裡,找到了我爸的出院協議書,「李紅梅」三個字明晃晃簽在上面。
還有一堆護理用品和一本護理手冊,這些東西連塑膠膜都沒有拆封,都完好無損的壓在衣服之下。
我胸腔裡的憤怒快要爆炸了,想到之前數年李紅梅的那些虛偽笑臉,恨不得去廚房拿把刀剁了那個女的。
但我又慶幸這件事被我發現了,不然我可能直到被害了還替別人數錢。
所幸,三姨來提醒了我。
所幸,我看到了上禮簿。
所幸,我爸有幾個好友。
這一夜,我在玄關那裡席地而坐,想著我爸曾經對我說的話。
「你梅姨人不錯,通情達理的,可以照顧你。」
6
我拿著手裡的證據立刻去找了律師,卻得到了與設想完全不一樣的回答。
我以為拿著這些證據去報警,怎麼也能判李紅梅幾年,可律師告訴我,法律只相信最直接的證據,目前我手裡的這些,太少了。
李紅梅算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