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相同模式 (第1/2頁)
新安小胖A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但是劉森卻不願意,因為,這家公司現在是劉森私人的,公司賺多少錢,有多少資產,外界並不清楚,完全能夠以公司來掩蓋劉森的財產來源。
要是引進了企鵝這樣的股東,今後公司財務上就逐漸公開透明,這並不是劉森想要的結果。
總經理飛仙客本人其實也不希望企鵝入股,畢竟,引進新的股東之後,投資方一定會派新的管理團隊進入公司,這樣飛仙客的總經理位置未必就很穩,聽聞老闆也反對企鵝入股之後,他心裡不由鬆了一口氣。
劉森說道:
“對了,下一步公司繼續按照類似的策略,把音樂網站搞起來。”
飛仙客頭疼說道:
“音樂網站?”
“音樂跟小說一樣,是著作權,而不是技術專利。著作權的版權保護期,長達作者死後50年。
全世界數億首歌曲,形成一個個的音樂版權庫,這些版權庫賣授權,門檻低的幾萬一年,大型版權庫一年幾千萬,而且,需要同時購買很多版權庫的授權,才能擁有數千萬首歌曲。
而且,授權是按年算的,今年你續費,版權可以用。明年不續費,網站上的音樂都得下架。”
唱片行業蕭條之後,音樂也是走版權為王。很多音樂版權公司,手持幾萬、幾十萬甚至更多歌曲的版權。光靠音樂版權的使用授權,就可以源源不斷的坐享其成,享受漫長的版權分成紅利。
劉森智珠在握說道:
“我們不以歌曲數量取勝!”
“而是以獨家原創新歌取勝。音樂同樣採取包月收費,別人有的歌曲,我們不要。只要我們自己獨家擁有版權的歌曲。”
飛仙客疑惑說道:
“但網路上原創的好歌也是可遇而不可求,大部分歌曲,未必能產生價值。”
劉森進一步解釋道:
“這麼說吧,我們主要是挖掘創作型的歌手或團隊。”
“這種創作型的團隊,未必需要多紅,但一定要有創作能力。將來,我們的網站,主要是籠絡這種音樂創作人才,可以給影視動漫遊戲等等作品定製創作背景音樂。”
飛仙客明白了劉森的目標之後,心中燃起熊熊烈火:
“原來如此!”
一開始飛仙客對劉森的實力和目標是持有懷疑的。但是,現在一方面焱森淼鑫網已經逐漸進入了正軌,從企鵝網願意出資來風投,就知道了,網站已經擁有了一定的發展潛力。
而再搞一個原創的音樂網站,或許這條路很難,但是,萬一做成功了也可以進一步鞏固飛利克斯的生態。
當然了,劉森看似給錢燒錢,但是文學、音樂等等領域的投入,都是在可控範圍。
網站不挖大神,專培養草根。廣撒網,一旦撈到了一條潛力的大魚,那麼今後的投資回報絕對是非常大的。
換做是以往,這個模式恐怕很難成功。
但網際網路很多領域的龍頭企業,比如,閱文的文學、鬥魚的直播、企鵝的漫畫等等平臺,都出現了一個特點,能賺錢的大神越來越多,也出現了擠出效應。
能紅的畢竟是相對少數,大部分的創作者在平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挫折感和失敗感,會迫使很多人開始把目光放在更小的平臺。
一方面大平臺有磁石一般的吸引力,讓很多業內人才飛蛾撲火一般到大平臺去闖蕩。
另外一方面,又會具備磁石的另一種特徵――排斥,很多失敗者,逐漸感覺到難以出頭,開始離開大平臺,嘗試一些比較小,但競爭不是太激烈的小平臺。
飛利克斯就是專門回收這些從大平臺擠出的“垃圾”。
然後,再對這些垃圾進行歸類,刨除掉真正的垃圾,發現其中被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