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新增長點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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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驅小子》之類四驅車動漫上投入1億,在周邊迷你四驅車產品方面,可以撬動年產值100億的市場。這個市場並非是曇花一現,高潮時期可以維持20年。
即使到21世紀,迷你四驅車熱潮消退,其龍頭企業天宮模型公司,依然還是有利可圖的。
魔方、積木、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這四種玩具,可謂是80年代~90年代玩具界的四大金剛,每一種都是年產值20億美元以上的神級玩具!而魔方和積木,跟風生產的模仿者太多了。
但是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很長一段時間,卻是被壟斷的。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是Ip壟斷。
你生產出來的機器人,不能跟變形金剛一樣,否則,就是侵權。
而即使是類似,由於你的機器人沒有Ip加成,不是變形金剛裡面的誰誰誰,誰會高價買這種塑膠呢?
同樣,你的四驅車不是“天王巨星”、“燃燒太陽”、“衝刺流星”、“大炮特使”、“舞蹈天使”之類有Ip的存在,跟同好者在一起,人家都是四驅車都是有Ip有名堂的,你的在動漫裡面找不到影子,那就尷尬了。
變形金剛和迷你四驅車,主要都是靠著動漫作為宣傳,從而開啟了產品的銷路。孩之寶的變形金剛,天宮模型的迷你四驅車。靠著比技術專利壟斷更強的版權Ip壟斷,讓其形成了超強的護城河。
當然了,迷你四驅車已經被劉森看上了,所以先為天宮模型公司默哀幾分鐘。
1981年4月份開始,劉森已經招聘了一些電動玩具設計方面的人才。
然後,劉森扔出了幾個小型電動馬達和一部分四驅車的外觀草圖,輕描淡寫的說道:
“設計的要求很簡單,按照真正汽車的尺寸縮小32倍,設計玩具車。
車殼、底座大部分零件用塑膠,輪胎是橡膠,動力主要靠電池和電動馬達!
馬達擁有不同的轉速,讓賽車可以沿著小型的塑膠跑道上比賽。
跑道設計不僅僅要高低不平,有的跑道甚至要像過山車。”
劉森有大量成熟的來自後世的迷你四驅車樣品,但他暫時不準備拿出來。畢竟,迷你四驅車主要就是一個創意,技術含量並不高,甚至比這個時代已有的遙控電動汽車還要簡單的多。
這個年代的高檔的遙控電動玩具,不僅僅有地上跑的遙控小汽車,水裡遊的遙控船模,還有天上飛的航模。
這種比遙控玩具更簡陋的迷你四驅車,更具吸引力的地方,在於轉速更高的馬達,以及各種特殊的跑道,用自己的四驅車跟別人的四驅車進行比賽,這才是迷你四驅車獨有的玩法。
為了激勵原創的迷你四驅車設計,劉森準備對設計玩具車、馬達、底座、配件的發明者,給與豐厚的分成獎勵。
他們不僅僅可以拿到工資,而且,根據其設計的整車或配件的市場銷量,會給與其市場售價5%的銷售分紅。
當然了,雖然給他們分紅,但所有的專利,在法律上,都是維創電子公司的。
隨著劉森的發號施令,50多名專屬的發明家,還是不斷的製造各種的迷你四驅車。
到了5月中旬,維創電子公司已經註冊了“天王巨星”、“燃燒太陽”、“衝刺流星”、“大炮特使”、“舞蹈天使”等等不同款的迷你四驅車。
與此同時,包括模擬四驅車的電動機、外觀、傳動等等方面,以及跑道、電池和充電技術,維創電子公司註冊了上百項專利。
雖然,這些專利並不能阻止別的公司研製生產電動玩具車,但是,至少別的公司不能仿製一模一樣的產品,至少――商標和Ip的護城河,別人是不能侵犯的。
你可以生產你的四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