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簽訂合約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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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闆,你不會是對我們家阿m有什麼不好的想法吧?我跟你說,我們阿m可是正經人家的好女孩,當情人或當外室的事情我們可不做!”
劉焱被m愛芳的過激反應,弄得苦笑不得,他連忙擺擺手,說道:
“沒有沒有,m姐,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出這一年一百萬,真的只是給你妹妹的代言費,沒有其他任何附帶要求。我很喜歡聽m豔芳的歌聲,也很看好她今後在音樂方面的發展。等她成為了享譽整個香江,甚至轟動整個華語音樂圈的大明星的時候,也許你們還會覺得我給的代言費少了呢。
接下來,我們公司即將給金屬磁帶隨身聽拍攝一則廣告,投放到電視臺和報刊雜誌上。我以前在機緣巧合下,聽過你妹妹唱的一首歌,覺得她非常適合給咱們的磁帶隨身聽當代言人。在今天之前,我已經找m豔芳找了好幾天了,不信的話你可以找陽威力和胡蘭等人打聽打聽,我說的是不是實情。”
m愛芳有些疑惑的看向旁邊的陽威力,問道:
“陽廠長,事情真的是這樣,劉老闆這幾天沒來公司,真的是出去找我妹妹去了?”
陽威力也被劉焱搞的有些迷糊了,不知道他對m豔芳是單純的欣賞,還是有其他目的。但陽威力還要在維創混飯吃,給老闆拆臺的事情他還是不會去做的。他連忙點點頭,說道:
“在前幾天的高層會議上,老闆就說要找m豔芳拍攝隨身聽廣告,只是我們幾個都不知道m豔芳是誰。於是這幾天,老闆就帶著司機,開著車,滿香江的尋找你妹妹的身影。
據我所知,他這這段時間,去過不少你們姐妹曾經登臺表演過的地方,也去過你們以前租住的公屋,不過都沒找到你們。
如果不是你今天帶著m豔芳來到工業大廈這邊,我們都不知道,m豔芳就是你的妹妹。這不是實在太過於巧合了麼,引起你的誤會也不奇怪。”
聽到陽威力如此說,m愛芳才有些相信了劉焱邀請m豔芳擔當產品代言人,是真的沒有其他意思。她有些歉意的說道:
“原來是這樣,看來是我誤會老闆你了。代言的事情,我代阿m答應了。咱們雙方要不要籤一份合同,那樣顯得還正式一些。”
“當然要簽訂正式合同,這樣咱們雙方都能放心一些不是。
不過醜話說在前面,我們維創電子公司邀請m豔芳當產品代言人,又是出代言費,又是幫她成立音樂工作室的,全都是為了宣傳我們的磁帶隨身聽產品。
因此代言合同的年限會比較長,至少籤十年,另外正式簽署代言合同後,m豔芳小姐在公眾面前,要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不能做一些有損個人形象,有損產品形象的事情。
一些罵人的話不能說,一些太過露骨的歌也不能唱。”
劉焱這樣說當然是有原因的,在另一個時空的85年,m豔芳發行了一張名為《壞女孩》的專輯,一上市就獲得廣大歌迷的追捧,一週拿下八白金,三個月熱銷72萬張,那是非常的火爆。
但也是因為這張專輯中主打歌《壞女孩》,歌詞太過大膽露骨,遭到了香江很多老派文化人士的抨擊。後來m豔芳受邀北上廣州舉辦演唱會,也同樣因為演唱《壞女孩》,遭到了內地七年的封殺。
現在在這個世界,m豔芳成了維創公司的代言人,不管是為她個人考慮,還是為了維創公司考慮,劉焱都不想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還是提前打好招呼,將那首《壞女孩》徹底扼殺掉好了。
接下來,m愛芳化身m豔芳的經濟人,和劉焱商量起了代言合同的各種條款。半個小時後,兩人將合約的內容商量了個大概,然後將公司法務部長鬍蘭請來,起草了一份為期十年的代言合同。
m豔芳在兩份列印好的合同上籤上自己的名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