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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自以為是的政治家,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而隨意扶植勢力的同時,或許已經為自己的未來挖掘了墳墓。
隨著7月和庫爾斯克會戰的臨近,德國軍隊的後方形勢並沒有多大改善,只能將游擊隊的活動控制在一個可以維持的程度上。不過希特勒明白改善後方形勢的根本途徑。他本人說過:“只有在城堡行動中獲勝,我們才能消除盟友的失望情緒,熄滅被我們征服人民的希望”。
戰役間歇(3)
納粹德國時代的警察體系:
為了方便讀者瞭解德佔蘇聯地區治安力量的組織形式。有必要對納粹德國的警察體制作一番簡要介紹。整體而言,納粹時代的德國警察分為軍事警察,和民事國家警察兩種。
軍事警察:
陸海空軍,以及武裝黨衛軍,都擁有警察。這部分警察,屬於軍隊序列。主要負責維護軍事紀律以及警衛工作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武裝黨衛軍“警察”師(第4、35師),雖然實際上擔負著野戰任務,卻也算是軍事警察。
民事國家警察
德國的民事國家警察,大致區分為:
治安警察、秘密和保安警察、刑事警察。黨衛軍頭子希姆萊同時也是德國警察頭子。
治安警察,因為身著綠色制服,因此也被稱為“綠衣警察”。有時也按照字面意思,被翻譯為風紀警察。治安警察除了負責德國國內的治安巡邏、交通管理,和其他日常警務外,還下屬所謂的黨衛軍警察營團。這些營團是區別於德國武裝部隊的獨立治安部隊,主要負責在佔領區實施統治,配合軍隊鎮壓游擊隊。截止到1940年中,治安警察擁有244500人,101個警察營(每營500人)。治安警察頭子,是黨衛軍全國總指揮以及警察大將庫爾特·達呂格。
國家秘密警察(蓋世太保)、刑事警察,則由帝國保安總局領導。蓋世太保為帝國保安總局四處,刑事警察為五處,國外情報為六處,國內情報為三處。帝國保安總局,既是德國警察的調查機構,也是龐大的非軍隊情報機關。帝國保安總局頭子是萊茵哈特·海德里希,他遭到刺殺後則是恩斯特·卡爾登布魯納(1943年1月30日就任)。
總體而言,在納粹時代,德國警察,幾乎完全處於黨衛軍的領導下,並且擁有獨立於軍隊之外的戰鬥部隊。從而成為實施佔領和鎮壓的重要力量。
資料來源:《大屠殺百科全書》、《圖說蓋世太保》、《蘇軍反間諜史》,《納粹恐怖》,部分網站資料
史上最強大的東線德軍(1)
單就數量而言,希特勒在1943年依然擁有一支非常龐大的軍事力量。整個德國武裝部隊的總人數達到948萬人。其中野戰陸軍425萬、後備陸軍等230萬、空軍170萬、海軍78萬、武裝黨衛軍45萬。按4月1日統計,德軍共有坦克和強擊火炮5625輛。第1線飛機按3月1日的統計為6107架。
不過在剔除了各種後備部隊、大量在醫院療養的傷病員,海空軍,以及佔領區的維持部隊後,德國可以用於東線的野戰部隊就遠遠沒有那麼多了。東線部隊本身的損失也相當慘重。不久前的1943年1月1日到6月30日,東線德軍就死亡了342838人,這一時期的總減員為823433人。
從蘇德戰爭開戰以來兩年間,東線德軍死亡總數已經達到1152148人,被俘約20…30萬,總的兵員損失大約為380萬人,損失坦克達到8105輛。不可返回的傷病人員如果按1/4估算,總數約60萬。加上約140萬死亡被俘人員,德軍在蘇德戰場的2年戰爭中,不可恢復損失大約有200萬,其中包括幾十個完整的基幹師。
為了補充巨大損失,增強東線德軍的實力,1943年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