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我以為我善良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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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沒有絕對的是好人或者壞人,最好的人,最善良的人,最壞的人。
等等一切的事物決定在瞬間,命運是不是心造,不是很清楚?但是內心的意志力很重要。
雖然人們都會預料,設想某件事,會是那樣的結局,可是也會有意外的奇蹟。
面對母親手術前的病理,其結果不是很理想。
我就像對待我的孩子一樣,慎重的為母親選擇著,媽媽把選擇的權利交付於我!我要對得起這份信任。
我熟悉醫院瞭解一些流程,恰巧的是我熟悉的一些人,可以幫助我,提早的知道一些結果,預測,我卻要把秘密深藏在內心。
其一,不想驚擾任何人,因為大家知道,就會產生大家的非議,言語極致的反常。
其二,大家產生的變化,影響媽媽的精神,我無法防範,也會讓我更加的焦慮不安。
我承擔的秘密,雖然是大家知道猜測的到的,但是從我口中,就是矢口否認的結果。
母親的真實情況,我連孩子爹也不做過多的解釋與說明。我不信他,我的站著,靠不住在心裡似風飄過。
我的內心存在不確定因素,他父母兄嫂與我,對我與母親這個家,覺得有些虎視眈眈的光芒!
危難之時,我可以不計較任何,成為橋樑。但是點點滴滴的小事,我發現人的極其自私的表現,就是在最後利益的抉擇時,會絕對的為自己,即使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不存在憐憫!其實也有例外的時候。
房改大概是95年就完成對房子的購買。
他兄嫂提出讓老人寫出遺囑,立下字據,把我們掃地出門,剝奪孩子爹對財產的有份額。
他的父母不想自己為難,就堅持讓我們必須寫字據——放棄房產。
不開口說話的孩子爹大聲的說出不行!哥嫂離婚也好,離家也罷,隨他們的意。
可是他母親堅決拒絕他回去住,並且說你必須得寫房棄。
憤怒的人們,虎視眈眈的對待財產,對待人。
我想出來我來寫字據!
其一,房子與我沒任何關係,我屬於第三者的身份。也許有法律效力,也許沒有,上面只有我的簽名。
其二,看著一把鼻涕一把淚,哭訴為難的婆婆,心中雖有看法,不滿他們的做法,但是還是想成為橋樑幫一次。
其三,想著自己選善良一次,日子長呢,看以後會是啥樣的做法?為未來留出餘地。
其四,就是孩子爹堅持不寫,最後他父母寫下字據,那就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知道法律對老人來說而言,沒有說必須把財產分給你的義務。
但是你對老人有必須的責任。
其五,我想給他一個人情,私下對孩子爹說,別看你媽一再許諾,只要你寫出字據,等你要買房子時候,會添錢給你,那不過是你母親的緩解之際,暫時解決自己的問題。
也許以後不會為咱們添錢,即使這樣的解決不是上策。
其六,心裡很清楚,我就是不寫,財產也不會有份兒,既然寫與不寫都是沒份兒,那就做順水人情給別人需要的時候,自己會得到需要,只是需要與需要的不同罷了。
其七,我在學著後退的同時,心裡在尋找著我可以介入,成為說話算數的機會。
其八,很重要的一點是因為財產的劃分,孩子也深刻的知道明白——你和誰會息息相關?誰會體諒你的境地?誰會拋棄你!
我要看一看,你母親多次宣揚的媳婦兒,是可以另選的泥牆皮?還是你背後堅強的港灣?
是非會有善良與不善良的道德標準,人是無法確定的因素。
當你做出某件利於別人利益的事,那就不要渴望你會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