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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後,勞司揮了揮拳:「再看小心我揍你。」
來師轉回頭,無聲地笑了笑。
在這之後,來師用完一截鉛筆,也不削,直接換一支。
然後將這天所有用斷的鉛筆放在桌面上,第二天就能從桌肚裡取出好幾支削得尖尖的又好看的筆。
同桌覺得奇怪,問他也不說。
勞司不在學校裡跟他說話,這慢慢就成了兩人間的小秘密。
由於勞司總是調皮搗蛋,經常被罰打掃教室,走出學校時就能看見來師特地在等他。
然後,勞司調皮的功夫更是見長,打掃的時間越來越多,幾乎承包了所有值日生的活。
除了在私下一起回家外,勞司也不敢公然在學校用自動鉛筆。
大家都知道這支筆的主人是誰,萬一他拿出來,肯定有人要笑話他跟仇人和好了,好沒面子的!
於是那支筆被他藏在了一個鐵盒子裡,鐵盒子外又有被一個中盒子裝著,中盒子又被放在一個大盒子裡。
每天放學回家後,他就很有儀式感地依次翻開三個盒子,取出那隻神筆。
從來不寫作業的他,竟然覺得作業有點香,一邊寫一邊感慨:我一定
是發瘋了。
不對,一定是自動鉛筆的魅力太大了。
吃晚飯的時候,他跟老孃說要買一隻自動鉛筆。
老孃給了他兩巴掌,並讓他滾。
作者有話要說:勞司在外是個猛男,其實在家是個鼻涕蟲,這會正撒潑打滾流淚,哭著說今晚不洗碗,以後都不洗。
路過的來師得知後,嘲笑了他一輩子。
第77章
升上初中後, 勞司沒再和來師保持距離。
一來是因為以前的同學們都分散在各個班級,也沒人再關注他們倆到底是不是仇人。
二來嘛,是剛開學不久, 來師就被勒索保護費了。
來師家裡有錢,在整個縣城都是出了名的。
但總有幾個輟學沒事幹的小流氓想搞點錢。
這天, 勞司和同學們約好放學後去打球,玩得太開心以至於忘了時間。
等他們離開校園時, 天色已經快黑了。
他經過一個巷子口, 隱隱約約聽見了來師的聲音,緊接著另外幾個男生兇巴巴的口氣:「快點把錢拿出來。」
勞司悄聲走進去, 見來師被幾個男生圍著, 身上的白襯衣添了幾個腳印。
他轉了轉手上的球,一個拋擲,砸在了為首的男生腦門上。
頃刻間便是一場混戰, 他以一敵四,難保不會受傷,一邊拉過來師掩護著他的頭,一邊往前跑:「快走。」
來師扭頭看了眼他額頭上的傷口,突然轉身撿起路邊的木板, 沖追上來的人砸下來, 登時響起一聲慘叫。
後面幾人見他神情冷漠, 出手不留情, 一時竟不敢上前。
勞司嚇了一跳,也不知道木板上有沒有釘子,怕出大事。
見旁邊有人上前想偷襲來師,還沒來得及想就一腳踹過去,然後把人拖到不遠處的一個豬圈外, 扔了進去。
趁著他們慌作一團的時候,他才拉著來師的手跑回家。
「來叔,剛剛有人打劫小獅子。」勞司一到來師的家,就迫不及待地告狀。
兩人平時經常會互相竄門,大人們也就知道他們好得很。
見這二人渾身髒兮兮的,詢問的詢問,擦藥的擦藥。
勞司蹭了頓晚飯後,準備回家,剛走到院門口,來師就追了出來:「我送送你吧。」
「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