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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澄眉眼間的怒意顯而易見,但因著在交警大隊,被他硬生生地壓了下去,等會在這打人被抓,直接被扭送到派出所,就不好收場了。
他先走到姜黎身邊,把她從趙延嘉的手裡接了過來,低聲道:「黎黎?」
姜黎已經醉眼迷離,兩頰通紅,聽到熟悉的聲音,很努力地想睜開眼,沒有成功,但下意識地憑著本能朝他摟了過去,靠在他的胸膛上,聲音很輕:「周秉澄,你怎麼來了?」她擰著眉頭,太陽穴疼得抽搐,總覺得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罵他,「我的雞……」
「什麼雞?」這人已經忘記自己在家打人莊園雞的醜陋嘴臉了。
他反倒想起江向懷怕雞,生氣歸生氣,他還沒想用這折磨人,便轉移了話題,問王警官:「她們倆是喝醉騎電動車了嗎?」
王警官說:「是騎腳踏車了。」
周秉澄不懂這個:「腳踏車也不能騎嗎?」
王警官瞪眼:「多危險啊,說起來就來氣,幾年前有個小子醉酒駕駛,我想給他個教訓,結果,反倒是周律師給了我一個教訓,這板上釘釘的事,還給我做沒了。」
他氣不打一處來,教訓的話一句接著一句:「你是不是還覺得騎腳踏車不危險?就南日縣,每年都好幾起醉酒騎腳踏車摔溝裡的例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 72 條也明確規定了,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不得醉酒駕駛。」
他拿了周織澄和姜黎的吹氣數值過來:「周律師的呼吸測試值是 80l/100l,另一個是 112l/100l。」
也就是兩個人都到達了醉酒標準,被交警查到了,按照規定每個人要處以 50 元的罰款,沒家人朋友來接,就在交警大隊等酒醒,有人來接,就能安全離開了。
「你們都念過書,也都懂的吧,我們交警的處罰都不是目的,都是為了實現生命安全健康的公共教育,喝醉的人要是騎著腳踏車跟大車碰撞了呢?夜間是很多大貨車的通行時間,一撞上肯定沒命了。」王警官在這行業幹了多年,兢兢業業地工作,他為的早已不僅僅是一份職業,而是他所熱愛的生活。
南日報曾經報導過他好幾次,一次是老阿嬤無牌駕駛三輪車賣枇杷,他處罰完了,還幫著一起吆喝賣完了枇杷,一次是下了大雨,他在執勤的路口一個個把幼兒園的小不點們都抱著淌過水坑,宣傳的是執法溫情。
趙延嘉把朋友圈的頁面展示給王警官看,好奇地問:「這也是處罰內容嗎?」
是周織澄剛才發的一條朋友圈,定位在交警大隊,還附帶了張她靠牆站得筆直、如同入獄一樣的正面照片,眼神透著醉酒的迷離,她很努力地想板起臉,不僅沒成功,手還沒能控制住,對著鏡頭比了個耶,文字則寫道:「我今天因為喝醉酒騎腳踏車,在東江路口被交警勸阻批評,我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以後肯定不……」
後面字沒打完,就發了出去。
王警官冤枉死了:「這是她們倆非要發的,攔都攔不住,喝醉了,道理都講不通的,你們沒來之前,吵都吵死掉,一個說按規定還要發朋友圈處罰交通違法行為,一個說那她們不能讓王警官徇私枉法,然後就給彼此拍了照片,心滿意足地發了朋友圈。」
趙延嘉笑出聲,可以想見明天她們酒醒後該有多後悔了,只怕客戶和同僚已經被雷得不輕了。
他給這條朋友圈點了個贊,並且跟在葉白的一排問號下留言:「周律師,知法犯法,必須罪加一等。」
周秉澄沉默地聽了會,心裡都是江向懷跟周織澄的事,要不是他現在得抱姜黎,他非得把江向懷手砍了,不讓他碰澄澄。
他問王警官:「剛剛也是你幫我妹妹給那男的打電話的嗎?手機備註是男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