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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蘭破舊房子前,栓子正窩在一角,吃著自己瓷碗裡的飯。
飯是高小蘭給的,為了讓他留下等律師來。
他很久沒有吃過這麼豐盛的食物了,用手抓著往嘴裡送,雜亂的頭髮和鬍鬚攪成一團,上面沾滿了米粒。
他根本不知道,給她食物的人並不是什麼天使,而是想拿他當替罪羊。
過了一會,警車呼嘯而至,律師和公安下車,朝他們這邊走來。
高小蘭獻寶一樣,朝他們說道:
“我發現他鬼鬼祟祟的,懷疑就是那個推我弟弟落水的人。”
公安立即嚴肅地將栓子圍住,朝他喊話,
“不許動,我們有話問你!”
栓子瘋癲狀態,只會朝他們嘿嘿笑,哪裡聽得懂他們說什麼。
律師忙朝高小蘭說道:
“同志,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他謀殺了你的弟弟呢?”
高小蘭快速指向他衣服上的油漆印,篤定道:
“你看,他的衣服上有油漆,肯定是他翻牆的時候粘上的。”
律師故作不解,表示他是一個乞丐,到處亂竄,衣服上有油漆也是正常。
高小蘭急了,不是說衣服上有油漆就能證明嗎?怎麼又來這麼多問題。
“不是說那牆上的油漆是新刷的嗎?為什麼別人都沒有,就我弟弟和他身上有。我懷疑,就是他誘惑我弟弟爬牆,然後把他推進水裡。”她趕緊說道。
沒想到,等她說完,公安的手銬卻銬到了她的手上,
“高小蘭,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你弟弟就是被你誘殺的,請跟我們走一趟吧!”
高小蘭頓時腿軟,證據不是在栓子身上嗎,怎麼把她銬起來了。
她腦子高速運轉,終於意識到,她是中了律師的圈套了。
她眼珠子一轉,馬上用手捂著肚子大叫,“哎呦,我剛才吃錯東西,肚子好疼啊,你們讓我上一趟茅房吧?”
公安也不是鐵石心腸,在事情沒有落實之前,她也只是嫌疑人。
嫌疑人就有基本的人權。
高小蘭順利地進了茅房。
他們家的房子,還是多年以前蓋的,茅房就真的是以前的旱廁。
她故意將裡面的糞便弄出來,將整個茅房弄得臭烘烘的,本來站在門外守著的公安也不敢太靠近了。
那味實在太大。
不過,等了十多分鐘,律師都感覺不正常了,她還沒有從茅房裡出來。
“快進去看看。”律師突然說道。
一個警察捏著鼻子往裡進,看了一圈,並沒有發現高小蘭的身影,在茅房的後牆卻發現一個洞。
那茅房是用稻草和泥的材料建的,拿腳一踹,牆就裂開了。
高小蘭便從洞裡鑽了出去。
公安馬上對她展開追捕,可惜對地形不熟,讓高小蘭給跑了。
之後,他們只好貼了告示,全城追捕她。
高小蘭從村裡離開,直接去了縣城。
她誘殺弟弟的事情已經敗落,現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讓這件事對度假村專案傷害最大化。
她想起了上次姜寧得罪的縣長。
專案遲遲沒有批下來,她可是聽說了縣長一直在從中作梗,就是不給批。
想必縣長對姜寧的意見很大,要藉機報復。
她將外套脫下,將手裡的手銬遮住,然後來到政府大院。
為了見到縣長,她聲稱自己是姜寧的部下,想親自問一問,為什麼縣長不給批專案?
縣長得到訊息後,心裡一驚,沒想到,姜寧會派人親自過來過問這件事。
尤其是聽說,來人手裡似乎拿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