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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點,要不然我們這邊不佔優勢啊。」班長道。
「是這樣的,」蘇迢迢指出,「這個詞條的解釋仍然存在模糊的部分,所以我們要儘可能地去爭取高標準。比起簡單的瞭解、知悉、體諒和同情,我方對感同身受的定義應該是一種更加高階和深入的情感溝通,概括起來就是男性需要悲我所悲、哀我所哀、痛我所痛,只有達到這種程度,我們才可以判定為感同身受。」
「支援!就得把這種高標準打出來,好比那種把生三個孩子說得像放個屁一樣輕鬆的男的,別說感同身受了,他們連生育的基本事實都不瞭解。」副班激情開麥道。
「好,那定義這部分我們就做完了?」班長詢問。
「還差一點,」蘇迢迢補充,「感同身受釋義中的『雖未親身經歷』這句,我們還可以作進一步解釋,進而框定『職場焦慮』這個概念的討論範圍。」
「怎麼搞?」副班問。
「很簡單,」蘇迢迢開口解釋,「感同身受的前提是『未親身經歷』,那麼能夠親身經歷的事就不能叫感同身受,因此擴充到整個辯題上,我們討論的物件是且僅是那些男性無法親身經歷、獨屬於女性的職場體驗和職場焦慮,就像我們剛剛提到的職場歧視、生育壓力等等。」
「我明白了,那這部分內容一辯稿就需要寫進來嗎?」班長一邊說著,一邊在螢幕那頭噼裡啪啦打字。
「因為我們是反方,按照比賽流程,我會先起來質詢對方一辯,之後才輪到你的一辯陳詞。所以我的想法是質詢環節我就幫你把這部分定義打下來,你在一辯稿裡簡單總結後,就可以直接闡述那些獨屬於女性的職場焦慮了。」蘇迢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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