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頁 (第1/2頁)
拉風的豬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那是一個很落魄的流浪歌手,他獨自拖著吉他在一條很繁華的街道上行走著,周遭投射而來的,都是其他小人影的鄙夷目光。但是這個流浪歌手卻並不在意,或者說,他已經對這一切麻木了,但是不管怎麼說,他依然在行走著,直到他一直到了一處過街的地下通道內,他才摘下自己的帽子,輕輕的放在了地上,然後抱著吉他,開始彈唱了起來。
這個流浪歌手,別看他衣著邋遢,相貌平常,就連嗓音,也屬於中等偏下,但偏偏這一切組合起來,再加上他悠揚的音樂,卻完美的與這地下通道融為了一體。讓所有經過這裡的人都忍不住的停下了前進的腳步,然後慢慢的靠向了他這裡,聽他歌唱,最後向他的帽子裡,扔下一塊五塊或者十塊的犒賞,而每到這時,那位流浪歌手,就會很真誠的對那些給出的犒賞的人深鞠一躬,說聲謝謝。即使是那些沒有給錢的人,流浪歌手也並沒有表示出任何的不滿,仍然是面帶微笑,奉獻著自己美妙的音樂。
看著這一切,蘇櫻還沒什麼,只是鄭鵬,卻突然有了一種難以言喻的心酸,似乎,在從前的某一天,自己也有過這樣的夢想:背著一把吉他,然後在街邊賣唱,無憂無慮的過著自己想過的日子……
就在鄭鵬腦中如是的想著這些的時候,故事突然發生了轉折變化,幾個身著制服的人快步的走了過來。他們非常野蠻的奪過了流浪歌手的吉他,拿走了流浪歌手一天所掙的錢,這些人,被人稱之為中國最有戰鬥力的部隊‐‐城管。
流浪歌手想與城管理論,但是對方卻對其拳腳相加,不過流浪歌手也有幾分骨氣,可當他被逼得惡狠狠的朝城管揮舞起了拳頭的時候,對方卻有抬出了法律的武器,來恫嚇可憐的流浪歌手……
這樣的情境,讓鄭鵬不由冷笑一聲道:&ldo;想不到這東西還挺寫實,反映出了我們可愛的政府。你跟他講法律,他就和你耍流氓;你如果跟他耍流氓,他就和你講法律。可悲,可笑!&rdo;
在鄭鵬的冷笑中,小人影的故事仍在繼續:流浪歌手失去了吉他,仿若行屍走肉一般的在大街上遊蕩著,就在他走到某所大學門口時,一輛豪華轎車驟然疾馳而出,將流浪歌手直接撞翻在地。當然,這個流浪歌手的反應還是比較敏捷的,就在那千鈞一髮之際,他躲開了要害,只是被車刮到了而已。流浪歌手氣憤不已,因此他很快的從地上爬了起來,想要和車主理論,可當他還沒有開口的時候,車主就先開啟了車門下了車。
這位車主約摸二十出頭,年紀輕輕,看到了流浪歌手的第一眼竟然不是道歉,而是怒氣沖沖的大聲質問道:&ldo;你他孃的怎麼走路的?不會看路啊?你知道我這車多少錢嗎?撞壞了你賠的起嗎?&rdo;
如果是在平常,流浪歌手恐怕就忍了下去,可是今天,流浪歌手由於剛剛丟失了自己相依為命的吉他,所以在萬念俱灰之下,也大聲的回吼道:&ldo;你是開車的,難道你開車不會看人嗎?這屬於交通肇事,我明明就是走在人行道上的,我要告你!&rdo;
&ldo;喲喲喲?你一賤民還想反了不成?&rdo;年輕車主上下打量了流浪歌手幾眼,不屑的說道,&ldo;告?你知道我是誰嗎你就告,我告訴你,我爸是李剛!&rdo;
說完,年輕車主就回到了車上,但是那個流浪歌手並沒有就此罷休,開始瞄向車牌,想要記下車牌以後報警。不過這一切,都沒能瞞過那年輕車主的眼睛,只見他憤憤的下了車,一把將流浪歌手推倒在地,從腰間抽出一把匕首就在流浪歌手的腰間連刺了三刀,當流浪歌手的鮮血潺潺流出的時候,那年輕的車主獰笑道:&ldo;孃的,給臉不要臉,告訴你,老子就是在這做了你,我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