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裝逼也得按照基本法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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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半認真的說道:“有沒有興趣考警校啊,我覺得你挺適合這一行的。”
陳著聽了,突然想噁心一下警督,也順便噁心一下自己,一臉天真的回道:“警察蜀黍,我一模考了654,這個分數難道不應該選擇清北嗎?”
警督果然臉一黑,不想再搭理這個疑似同事孩子的高中生。
······
重新回到派出所以後,張超母親終於過來了,看上去也是四十多歲,拎著一個小包,穿著一身旗袍,有些像舊上海的闊太太。
警察按照程式簡短通報了一下情況:
“你兒子毆打他人,這是不爭的事實,因為對方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傷害,我們建議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了,那就走法院訴訟。”
“不過。”
中年督察又補上一句:“因為打架被提起訴訟可能會對學業有些影響,你們自己看著辦吧。”
張超母親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協商解決最簡單也最省事,其實她都沒想到,高中生糾紛最後居然能鬧到派出所裡。
可能是陳著身上的校服給人一種很好糊弄的樣子,張超母親剛坐下,就開始東扯西扯想給自己兒子洗白了。
“這個女生就是俞弦吧,哎呦真是漂亮。”
張超母親看著俞弦,笑吟吟的說道:“張超在家就和我提過有多喜歡你,我就覺得吧,戀愛不成還可以當朋友嘛,沒必要把關係鬧得這麼僵。”
這是避重就輕,淡化了張超對俞弦的騷擾。
“你叫陳著嗎?”
張超母親又對陳著說道:“聽我兒子說,你成績很好啊,我和你們的曹京軍主任認識,經常在一起吃飯的。”
這是以勢壓人,搬出一個自以為有話語權的人物。
“但是總歸來說呢,還是我們家張超有錯,這孩子性格太沖動了,我回去一定好好說他。”
到了這裡,張超母親覺得已經很給面子了,於是站起身說道:“我看大家沒什麼大問題,那就都走吧,派出所不是什麼好地方,沒事還是少來比較好。”
幾句話把她兒子責任推的乾乾淨淨,甚至還有點隱隱責怪陳著把事情鬧大。
陳著雖然一句都沒聽,但他很有耐心的等著別人講完,才伸手理了一下衣領,淡淡的說道:“夫人,你也不想你兒子高三時肄業吧。”
“嗯?”
陳著皺了一下眉頭,這句話怎麼感覺怪怪的。
“我的意思是……”
陳著重新用白話文說道:“我可以看在同校的份上不追究,但是張超要寫一份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再糾纏俞弦。”
“還要保證書?”
張超母親討價還價道:“口頭保證行不行啊,反正都是一樣的效果。”
“不行。”
陳著搖搖頭:“必須是親筆書寫的書面道歉和保證,不然我就把張超打人的監控刻成錄影光碟,分別送到學校和區教育局。”
眼看躲不過去,張超母親最後還想推脫一下:“張超語文不行啊,他在這裡憋兩個小時都寫不出來。”
“呵呵~”
陳著笑得很燦爛,又撞到哥擅長的領域裡了吧。
其實在高中除了作文,基本用不到太多撰寫公文的能力,等到上了大學,進了學生會或者更高一級的校辦。
我直接:
領域,展開!
“草稿我可以擬,讓張超抄一遍就行。”
陳著斯條慢理的說道。
此時,張超母親已經沒有理由阻攔了,狠狠的在她兒子頭上扇了一下:“一天到晚淨給我惹事,你看看人家!”
也不知道這個“人家”是不是指陳著。
張超早就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