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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個迷路的人在夜裡訴說著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著他幸福的短短幼年,又好像慈愛的母親送著她的兒子遠行。又好像是生離死別,萬分地難捨。”
“人生為了什麼,才有這樣淒涼的夜。”
這句話!丁豫朗恍然大悟,上週那個下著雨的午夜,他和聞捷站在陽臺上,在兩人輕鬆的開場白後,聞捷說出了這句話。原來那並不是聞捷幼稚的傷懷,而是出自這本書的句子。
丁豫朗隨即對這本書興趣大增,彷彿讀這書時可以看到聞捷含蓄的笑容,可以聞到他清新的氣味,可以知他所想,愛他所愛。一口氣看完了半本,丁豫朗覺得眼睛有些疲憊,抬頭看鐘,時間已經過了十一點。丁豫朗加了一天班,此時已經感覺到睏倦,起身洗了個澡便躺到床上去睡了,睡著前腦子裡還在想著聞捷,想著書裡呼蘭河鎮冬天的冽風,嫁進勢利人家的童養媳和教“我”讀詩的祖父。
第二天是週日,丁豫朗把書剩下的部分看完,想著聞捷也許也和書中的“我”一樣,想著聞捷也許也和書中的“我”一樣,童年寂寞壓抑,只從祖父那裡得到為數不多的溫暖,因而在爺爺忌日的這一天,即使兼職也要帶著這本書。雖然這些完全只是自己的臆測,而疼惜和憐愛卻還是從心底一股一股翻湧出來。自己在聞捷這個年紀時沒心沒肺只知道玩樂,而聞捷卻在為賺取生活費辛苦奔波,他大概是真的受過些苦的。聞捷內向而不冷情,雖然一開始總少不了害羞,但後來在自己面前卻也是不卑不亢,自尊自愛,沒有因為自己的殷勤故意拿喬,也沒有因為經濟的誘惑違心委身於自己。腦中回想著聞捷在自己身下半閉著眼喘息的表情,第一次對自己露出的笑容,被自己調侃時皺起的眉頭,跑向雨中清瘦的背影,丁豫朗的心臟突然間不受控制地砰砰亂跳起來,丁豫朗捂著心口,細細感受這久違的悸動,好像回到了許多年前,好像看到了曾經的自己在一群穿著寬大土氣校服的人群中尋找那個心愛的少年。
時隔多年,他的心裡終於又住進了人,讓他想捧在心尖上的,不想僅僅只把其稱呼為伴侶的人。
沒有預料中的那麼久,丁豫朗在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聞捷的電話。
“我好像落了本書在你家。”
“對,我現在給你送去好不好?”
聞捷猶豫了一下:“這倒不著急。你的衣服我還沒洗,等洗好了我把衣服拿給你,你再把書給我。”
簡直就是擺明了不想跟自己多見一次面!只是嚐到這樣的冷淡丁豫朗也甘之如飴,聽到電話那頭傳來吵雜聲,斷定此時聞捷剛結束了兼職還停留在市區裡,不禁柔聲道:“你工作結束了吧,還在昨天那個車站等車嗎?不要坐公車了,我現在就過去接你,順便把書拿給你,到了給你電話。”說完便立刻結束通話,連拒絕的機會都不留。
丁豫朗拉開窗簾,看到雨過的天氣仍是陰陰沉沉,此刻心情卻是萬丈陽光。丁豫朗出門時順道在途徑的花店買了束大紅玫瑰,小心翼翼捧著放在後座上。
丁豫朗看到聞捷仍站在昨天那個車站裡,放下車窗,衝他喊道:“小聞!”聞捷聞聲看過來,臉上倒看不出對自己半強迫式獻殷勤的反感,只是也無半分高興神色。丁豫朗下車走到他面前:“上車吧,我送你回去。”
聞捷皺眉:“這話我不太敢信第二次。”
丁豫朗誠懇道:“我真的只是送你回去,我的車上有榔頭,我要是騙了你你就拿它砸我。”說著又悄悄握住聞捷的手指,“再信我一回好不好?”
聞捷趕緊把手抽開,怕被周圍的人看到,低下頭:“行,走吧。”
聞捷剛上了車,丁豫朗就從後座把那一大束紅玫瑰遞到他眼前:“小聞,給你的。”
聞捷嚇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