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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看了一下,說道:“為委託人提供離婚糾紛法律諮詢服務,那抓小三呢?打官司呢?也要寫進去才行!”
李健搖了搖頭,說道:“打官司到時候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格式重新寫一份的,現在你什麼證據都沒有,怎麼打官司。不如這樣,我補上一句話:為委託人離婚糾紛調查男方外遇證據。”
其實委託書一般是寫上諸如委託人在某某某與某某某的某某糾紛一案中,委託受託人作為該案訴訟代理人,同時寫上委託許可權等內容事項。
但是我們之前商量過,先提供初步的法律服務,完成中心交給我們小組的績效任務指標就好,要是覺得可以繼續打官司,再簽訂新的訴訟委託書也不遲。
而如果委託人是個奇葩或者不是省油的燈,為了避免陷入無休止的白打工漩渦,我們提前用了這個小策略,可以就此退出以求明哲保身,不再幫其打官司。
大姐想了一下,點了點頭,說道:“也行,這還差不多。”
接著,李健將前述內容補充好,繼續指導大姐在兩張委託書上寫下她自己的姓名、住址、聯絡方式等事項,最後在委託人簽名處簽下她自己的名字。
寫完後,大姐又想了一下,說道:“我覺得你們應該在委託書空白處寫上,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然後讓你們的頭兒簽字。”
李健愣了一下,說道:“韋策,你來寫吧,你是頭兒。”
我搖搖頭,拿過兩張委託書,分別寫下“本中心承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不收取委託人任何費用。”然後簽下我自己的名字。
大姐拿起兩張委託書又分別仔細看了一下,自己收起一份,放到她挎著的藍色購物袋中,然後說道:“不錯,逛個街都能撿到便宜,那下一步我們應該怎麼合作呢。”
李健說道:“我們平時大都要上課,這個週末我們去你家裡,再進一步細談吧,如果你老公在家,我們在外面見面也行。”
大姐說道:“嗯,到時候你們先打我電話再說吧。”
我說道:“你還要準備你老公的一些生活照。”
大姐說道:“要這些幹嘛?”
我說道:“我們要找到小三,當然要認得你老公的樣子啊。”
大姐說道:“也是,到時候見面的時候我帶給你們。”
當大姐告別我們離開,一直在跟小師妹們站在後面聊天的羅超湊上來,看著委託書上的名字,說道:“李秀芬,一看這名字就不是省油的燈。”
宋廣飛說道:“你是看她的做派才造成這個印象的吧,俺覺得這個名字還挺接地氣的。”
我說道:“管她省不省油,反正我們沒有籤訴訟委託書,要是覺得不對勁,就撤。”
李健說道:“好了,我說到口水都幹了,這單生意可是我拉來的,我要帶師妹們去超市買水啦,你們給老子繼續接客哈。”
我說道:“那今後跟李秀芬進行溝通的事宜就由你來負責好了。”
李健說道:“沒問題,聽組長同志的!”
到了星期六,李健聯絡過李秀芬,確定她老公又出差不在家之後,我們宿舍四個人,一起搭乘公交車,前往李秀芬家位於棟恆區的小區。
在車上,羅超皺著眉頭說道:“我覺得這樣不對。”
李健說道:“怎麼不對了啊?”
羅超說道:“你們見過律師要上門去為當事人服務的嗎?”
李健說道:“我們又不是律師。”
羅超說道:“可是她把我們當律師用了撒,起碼是免費的律師。”
我說道:“當時加入法援中心,你們就應該想到這點,我們是菜鳥,有案子辦就已經阿彌陀佛了,別挑挑揀揀的。”
宋廣飛點頭說道:“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