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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她又自我否定:「不會。蘭娟既然養了你,到底是愧疚的。」
愧疚,我抓住了這個關鍵詞。它像一件舊毛衣終於露出的線頭,只消我一拉,便能輕易將一整件毛衣扯掉。
如果不是蘭娟,我的母親和父親便不會出車禍,我不會成為孤兒,不必同蘭娟生活在一處,也自然不用面對那些進進出出的男人和來來回回的輕視。
我原本的家庭很優渥,我可能可以學繪畫、學書法、學鋼琴,我會有爸爸媽媽和我一起吹蠟燭,再留上一張影。
我和蘭娟沒有合影,她不喜歡,我也從未想過。
我可以坐轎車,住樓房,在樓梯上蹬蹬蹬地跑上去又跑下來,總之是不會孤零零地坐在小賣鋪的板凳上,吃著冰棒數時間。
那些日子太遠了,遠到我竟然不確定,它們和涼蓆、可樂、蒲扇以及有蘭娟的院子比起來,究竟哪個好。
第6章 (五)
少年人總是叛逆,我叛逆的形式是憎恨蘭娟。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看起來不夠將我放在眼裡的蘭娟,會含辛茹苦地養育我這樣多年。她所謂輕佻和敦厚的性格矛盾之處終於有了足夠理解的中介點。她——愧疚。
她的一封喜帖間接地害死我的父母。
我背過一篇課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也是這樣說。
我們自然相信世間事事都有因果,福是福,孽是孽,由此才能時時警醒自己做個好人,做一個不出格的、守規矩的、聽話的平常人。即便是不好如張繼強,也會因著他的喜事裡帶了喪事,生出一些微弱的敬畏感,這大概是他能容下我,對我尚算客氣的原因。
蘭娟更加不同,因我的母親同她是閨中密友,責任和虧欠便更重一些。
我的理智當然足夠告訴我,其實這一切與他們沒什麼相干,但「如果」二字,總是令人鑽牛角尖。
我難以抑制地想念我記憶裡模糊的父親和母親,尤其是當我遇見母親的舊友,他們憶故人時唏噓而略帶尊敬的囗吻,與蘭娟身上沾染的語氣截然不同。
我的叛逆很渺小,面上並沒有顯出什麼來,我只是延長了放學回家的時間,試圖回應一位男同學的情書。
但當我揣著心跳想要與他牽手時,我發覺我有了心理障礙。
因為自小撞見的、聽見的隱秘而不堪的聲響,我有些厭男。
而更令人恐懼的是,我對一位頻頻接近我的女同學有了難以言明的好感。她留著男孩頭,瘦削而俊秀,像一株脆生生的小草,難以加諸性別於其中。與她的交往刺激蓋過了其他,牽手和親吻都似炸了幾百個戰場,令我來不及細想,既然我撞見的是骯髒的男人同女人,我卻為什麼未曾對女性產生牴觸的心理。
大概是那一日蘭娟橫陳的身體足夠好,即使在凌亂的床褥間,也像一尊有著別樣美學的藝術品。
蘭娟撞破我的事情並不意外,這原本便是我冒犯她的一部分,令我意外的是她的態度。
那是我頭一回看見歇斯底里的,幾欲發狂的蘭娟。
她將我的夥伴趕了出去,擦著我的手將我拖到衛生間,拿起淋浴頭便開始沖我,沖刷我被人親吻過的嘴唇,和被撫摸過的胸部。
我發育到一半的身形被水流印出來,像呼之欲出的反叛。
蘭娟狠狠地抽了兩下鼻子,眼眶紅紅的,喉頭嚥了又咽,最終才咬牙切齒地罵我:「變態!」
我終於等到了和她宣戰的契機,我將舌底下醞釀了幾個月的話清晰而顫抖地說出來,我用大人獨有的輕蔑語氣質問她,你以為你不變態麼?你同那些男人搞來搞去,你不變態麼?
你這樣的人,哪懂得什麼叫愛情,什麼叫自由而平等地吸引,什麼叫奔放而熱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