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都住到了縣城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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嚥下去了兩個饅頭。
這頓早餐快把我撐死了。
羅芳芳還在房間裡用勺羹舀雞蛋吃,我發現她的肚子也挺的很大,說不定懷的也是兒子。
四嬸這時不在房間裡,我躺在床上,把羅燕燕想去製衣廠上班的事說給她聽,同時也讓她給我支付點工資。
之前我從未向她要過工資,她每個月只給我一點零花錢,其它開支都是憑單據找她報銷的。
“拿錢養你兒子是吧?說,每個月要多少錢?”
“一千。”
“一千?我肚子裡這個就不用吃飯了嗎?你不要太過份。”
“那你準備給我拿多少?”
我的工資每月是四百塊,羅芳芳只答應給我拿一半。
兩百塊能幹什麼?
相當於她之前給我零花錢的數目,也等於我沒說。
保守估計,算上商店的盈利,我們現在每個月的收入至少兩千塊,這其中還不包括我跟羅芳芳的工資。
“兩百塊太少了,你每個月給我五百塊。”
羅芳芳氣的把勺羹扔在地上,“她當初不是很有骨氣的嗎?怎麼現在又來找你要撫養費?”
我把地上的勺羹撿起來,輕言細語告訴她,“張春梅沒找我要撫養費,這錢是我自己拿來花的。”
“你前幾次找我報銷了這麼多錢,敢不敢跟我說實話,你有沒有把錢拿給她?”
“……”
“陳愛國,如果你還拿我當你的女人,就不要在我面前偷偷摸摸的,我可以忍你,我媽不一定能。”
“芳芳,我知道你也不是一個鐵石心腸的女人,輝輝畢竟是我的兒子,所以我就……,”
我承認今天早上走的時候給張春梅拿了三千塊錢。
羅芳芳答應每個月給我拿五百塊錢,但她也提了一個條件,製衣廠的財務還是要讓她來負責。
她也同意羅燕燕去製衣廠上班,商店以後就交給她媽媽經營。
“還有一件事情……,” 羅芳芳慢條斯理地說道:“我兩個舅媽、一個表妹,都想讓我給她們找份工作,到時候你把她們安排到製衣廠去。”
羅芳芳甚至還讓我去縣城給她租間房子。
她要在縣城的醫院把孩子生下來。
並且還讓我媽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這些條件我都沒有反駁,反駁也無效。
我只是問她,在她生產和哺養孩子期間,她的工作由誰來代替?
“劉會計已經幫我找好了人選,不用你來擔心。”
“我是廠長,這麼重要的位置,總該讓我瞭解一下這個人吧?”
“廠長?哼……,”
原來我在羅芳芳眼裡屁都不是一個。
要不是製衣廠的各種手續都已經辦下來了,我估計羅芳芳還會要求我把‘春輝’這兩個字換掉。
我媽堅持不去縣城幫張春梅帶孩子,我只好請三姑幫忙,每個月給她付一百塊工錢。
張春梅住到縣城後,一邊哺乳孩子一邊忙工作。
設計生產線、採購機器裝置和原材料,全都是她一個人在操辦。
為了讓她名正言順,我任命她為副廠長。
看她忙前忙後的,我都不得不在心裡誇她,‘這個婆娘很能幹。’
她有時候連飯都顧不上吃,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廠裡去讓她餵奶。
那些新招進來的工人都沒有一點縫紉基礎,張春梅心裡著急,她說把這些工人培訓熟練都要花半年時間。
不久之後羅芳芳也搬到了縣城,四嬸要經營商店,我媽只好來照顧她。
我給羅芳芳租住的地方離縣醫院很近,離製衣廠相對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