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助人為樂乃快樂之本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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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我沒提醒你,喜歡的話就抓緊去爭取,不要等錯過了才後悔莫及,有些人錯過了就是一輩子!”
“唉,阿哲你這話說的好有深度啊!”老侯停下腳步看著王哲。
“當年至尊寶就因錯過了紫霞仙子而後悔莫及!”王哲笑著說了一句讓老侯莫名其妙的話。
“至尊寶是誰,紫霞仙子又是誰?”
“神仙。”王哲指了指天上。
“神仙,我怎麼沒聽說過,他們和城隍比哪個官大?”
“他們打個噴嚏可能就會要了城隍的命。”
“這麼厲害,唉,你小點聲,前面就是城隍廟了,這城隍很靈驗的!“
“靈驗?”王哲看了前面不遠處的城隍廟。
這城隍廟在郭北縣內香火還算旺盛,每年一次祭拜縣令都會到場,平日裡也有人進進廟燒香。
“他要是真靈驗,這郭北縣怎麼還出那麼多事啊!”言語之中頗有幾分不屑
“你小點聲。”老侯聽後趕緊拽了他一下。
偷盜孩子的事情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沒有追查下去。
王哲也曾夜裡去過城外的那處“義莊”幾次,沒有再見到其他人。
老侯還是每天都去孫秀蓮家裡幫忙,王哲看得出來他是真心喜歡那個女子。
因為喜歡一個人是會寫在臉上的。
也不知“春宵樓”裡的姑娘們會不會想念老侯?
這一天下午兩人在街上巡邏,兩人騎馬進了郭北縣城,也是捕快的打扮,不過是鄰縣的。
他們一路直奔縣衙而去,看他們急匆匆的模樣似乎大事發聲。
“他們是麗州的捕快,來我們郭北城做什麼?”
“怕是有大事發生啊!”王哲道。
他記得上一次鄰縣的捕快前來是因為附近的山裡出了一夥山匪,兩縣聯合剿匪。
第二天上午,清晨點卯的時候,捕頭朱曉的臉色有些難看,感覺好似丟了不少銀錢。
點卯之後,他告訴大家一個很不好的訊息。
最近臨近的縣城出現了一個“採花大盜”,已經連續作案,數個姑娘遇害,甚至連縣令新娶的小妾都沒放過。
巧了不是,他們的縣令去年也剛剛娶了小妾,這讓得到訊息的縣令大人十分的擔心,當即下了命令,加強夜間巡邏,另外增加一隊人馬,守衛縣令大人府上。
取消休沐,任何人不得告假。
“我聽說那採花大盜不但毀人清白,還傷人性命,十分的兇惡!”
巡街的時候,老侯跟王哲聊起了那個“採花大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