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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飛道:“我不懂。”
孫小紅道:“你最喜歡吃什麼?”
阿飛道:“什麼都喜歡。”
孫小紅道:“我最喜歡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時候,我都覺得是種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個人躲在被窩裡偷偷地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邊眼睜睜地瞧著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飛沉吟,道:“你認為上官金虹將殺他當做種享受?”
孫小紅嘆道:“所以我才能確定上官金虹絕不會很快地殺了他。”
阿飛道:“為什麼?”
孫小紅道:“假如我只有一個核桃,我一定會留著慢慢地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時候越長,吃完的時候,我總會覺得有點難受。”
其實那種感覺並不是難受,而是空虛。
只不過“空虛”這兩個字她也說不出。
她接著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這世上惟一的敵人就是李尋歡,殺了李尋歡,他一定也會有我吃完核桃那種感覺,而且一定比我難受得多。”
阿飛慢慢地將劍插入腰帶,突然笑了笑,道:“我殺了他絕不會覺得難受。”
這句話沒有說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並不很快,因為他先要準備——對付上官金虹那樣的人,當然一定要先作準備。
走路的時候他往往會覺得四肢漸漸協調,緊張的身子漸漸鬆弛,這正是做最好的準備。
他終於走上石階,走進門。
突然間,人已出現——十八個黃衣人。
這正是金錢幫總舵所在地的守衛,當然也就是金錢幫的精銳。
阿飛長長吸了口氣,道:“我雖不願殺人,也不願有人擋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認得你,擋了你的路又能怎樣?”
阿飛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連條狗都殺不死。”
阿飛道:“我不殺狗,你不是狗!”
沒有劍光,竹劍沒有光。
但竹劍也能殺人——在阿飛的手中就能殺人。
那人還沒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現在竹劍有了光。
血光!
判官筆,雙鉤,九環刀,五件兵刃帶著風聲擊向阿飛!
兩柄銳利的刀去削他手裡的劍。
孫小紅在擔心,她知道阿飛與人交手的經驗並不多,縱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對一,很少被人夾擊圍攻。
他的劍對付一個人固然已夠快,但若對付這麼多人呢?
孫小紅想衝過去,助他——臂之力。
她還沒有衝過去,就已看到三個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鋒已削及阿飛手裡的竹劍,但也不知為了什麼,竹劍偏偏沒有被削斷。
她明明看到判官筆已點著了阿飛的穴道,但也不知為了什麼,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飛!
這原因只有使判官筆的人自己知道。
他認穴一向極準,出手一向極重,他自己也覺得自己明明已打著了阿飛的穴道。
但就在他筆尖觸及阿飛衣衫的那一剎那,他全身的力氣突然消失。
竹劍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飛並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夠了。
孫小紅終於還是衝了過去,身子就像是隻穿飛在花間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長往往是輕功和暗器一類,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聽說有女子的內力深、掌力強的。
孫小紅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極快,身法更快,腳步的變化更奇詭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