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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談話環節是非常需要技巧的,說白了就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看人下菜碟。同時家屬談話也是醫療糾紛的重災區,非常多的醫療訴訟都是揪著家屬談話環節的錯漏打的,因此你要特別注意。假設現在患者昏迷被救護車送來,我是隨患者一起來醫院的人,你會怎麼處理?”
“你好,我是xxx病人的主管醫生,你可以稱呼我陳醫生。你跟患者是什麼關係?”陳海說。
“我是他的主管,他上班的時候突然暈倒在工位了,我就緊急聯絡120把他送來了。”石主任也回答道。
“你這邊可以聯絡上患者家屬嗎,患者現在病情非常緊急,必須馬上做手術。”
“患者家屬聯絡不上,他的入職資料裡面的緊急聯絡人電話是空號的。”
“患者的病情你這邊有所瞭解嗎?”
“我不知道,他的入職體檢報告都是完全正常的,而且這些年公司組織的體檢也從來沒有報過問題,這個跟公司應該是沒什麼關係的。”
“那這樣,我先簡單地把患者情況跟你交代一下......”
“錯,當你知道眼前的人不是患者的直系親屬,換言之他的簽字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時候,根本沒有繼續談話的必要。這個時候正確的做法是馬上報警請求警察幫忙確認患者身份並且想辦法聯絡患者家屬到場,並且把情況第一時間告知醫務處備案。之前我們就是有個小大夫談話的時候,拿到了一個患者堂兄弟的簽字,結果患者家屬轉頭就把醫院和醫生給告了,理由就是簽字的家屬不是直系親屬,簽字沒有法律效力,結果醫院和醫生賠了一大筆錢,然後兩家把賠償一分,還是和和氣氣的一家人。旁系親屬尚且如此,更何況是非親非故的外人呢?”
“可是如果患者的情況已經等不及了,我們還是沒能聯絡上家屬怎麼辦?” 陳海問道。
“把情況上報醫務處,如果患者意識清醒,就先讓患者簽字,後面家屬到了,再讓家屬補籤。記住一定要補籤,因為如果出現了惡性事件,患者沒救回來,患者家屬如果質疑患者當時的精神狀況,雙方就有的扯皮了。如果患者已經意識模糊,籤不了字了,那就報備醫務處之後直接給與患者應該的治療,出了問題,醫院和醫務處會出面幫忙解決。如果你沒有上報醫務處,那出的所有的問題都是醫生個人的問題。”
“現在情景切換,我是患者的父親,你要怎麼處理?”
“那我先把情況跟你交代一下。”
“等等,醫生,我要錄音。好了,醫生,你繼續吧。”
“患者現在呢......”
“又錯了,在談話室我們是不允許錄音的。如果患者真的想錄音,那就告知他如果他想錄音,我們可以聯絡醫務處,我們去醫務處去錄音。這樣一來可以有一個正式的錄音環境,二來可以給我們找一個第三方,防止我們的錄音被剪輯。被剪輯過的錄音傳播到網上,網友可不會查根究底,他們只相信自己聽到的。一旦引起輿論,最好不要指望醫院會出面保你,哪怕明知你的操作處理都是符合醫療流程的。”
“如果患者家屬沒有告知錄音,而是私下偷偷錄音呢?”
“病人如果私下去錄音,沒有被我們察覺,那我們也沒辦法,畢竟我們無法強迫患者,所以我們要做好自己,確保自己所說的話符合醫療流程,牢記急診是不允許你犯錯的地方。除此之外,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遇到這種強勢的家屬,我會一上來先給個下馬威,把患者最嚴重的情況上來先交代,這樣嚇住家屬之後,他才能把注意力轉移到患者身上,要不然他會給你後續的醫療流程造成很多麻煩的。”
“談話繼續,患者家屬在你告知錄音後放棄了錄音。”
“醫生,不用說了,需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