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原來我只是單純的.....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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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
“嗯。”小白點點頭,忽然又想起什麼,猶豫一下,問道:“你也不可以嗎?”
“我可以,因為我是你的男朋友。”
“哦。”
看到她點著腦袋錶示明白,林義卻還是覺得有些不太放心,捏著她的小手又問道:“說了這麼多,你都記下沒有?”
“記下了,你是我的男朋友。”
“這個雖然也很重要,要記著,但另外的你記住沒有,剛才給你說的,關於這個世界的常識。”
“記住了,在這個世界上幹什麼都是要花錢的,別人給的東西不能要,只有你可以。”
“沒錯。”瞧著她一臉認真的可愛模樣,林義下意識捏了捏她軟乎乎的小臉,道:“你一定要牢牢的記著。”
“嗯。”少女點點頭,揉了揉被林義捏過的臉頰,臉色有些古怪,雖然不知道捏臉有什麼寓意,但她也沒去糾結,猶豫半晌,問出了心底一直想問的問題:“你為什麼要收留我,給我飯吃,給我買東西,教給我很多東西,還對我這麼好。”
看著她疑惑的眼神,林義一怔,不由皺起眉頭,認真思索起來
思緒似乎又回到了那個雨夜
還記得第一次見面時,她抱著雙腿,蹲坐在書屋的屋簷下,單薄的身影孤獨且無助。
自己好心幫助她,她卻滿臉警惕的就像一隻小刺蝟,而且行為舉止異常奇怪,自己當初還懷疑她精神有問題。
直到
無意中發現了她身後的尾巴,才意識到她是妖怪,一開始還想著報警,可後來自己又為何放棄,並選擇收留她?
或許是因為她可愛精緻的五官,又或許是她怯怯的表現並不能讓自己感到威脅,亦或是她的遭遇引起自己的憐憫之心。
那麼到底是因為什麼。
試想一下
如果小白是一隻男性狐妖,估計長得再漂亮,在看到尾巴以後,自己想必也不會選擇收留,而是直接報警。
可自己是因為什麼才喜歡上她的?
是因為她的性格,或是她的遭遇,還是她的外表?
貌似很難說清楚。
就算這些問題暫且不論,那麼,我是否在最初相遇時就對她抱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
似乎是的。
意識到這一點的林義,眉宇漸漸的舒展開來。
原來
我只是單純的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