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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難受,看到水就像是被強迫性出家結果三年沒吃肉的強盜一樣,眼睛發亮,連忙接過水咕嘟咕嘟喝下去。
婦人看得好笑,伸手在阮梅梅的背上輕撫,軟聲道:“沒人跟你搶,慢點喝。”
阮梅梅喝完水後感到有些尷尬,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小聲道謝,婦人溫柔的揉了揉阮梅梅的腦袋,輕笑道:“看到你,我就像看到自己的女兒一般。”
阮梅梅眨巴著清澈的大眼睛,“我也覺得看到花大娘就像看到自己娘一樣,可惜,我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娘了。”說著,阮梅梅低下頭,是啊,她已經再也看不到媽媽了,還有身體原主人,也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娘了,此時,阮梅梅心中有些難過和愧疚,可是她並不後悔離開京城,雖然這麼說可能很沒有良心,可是她無法想象自己會隨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嫁給一個對自己而言陌生的男人,她此時才十四歲,原來更是隻有十二歲!而且她從來都無法理解穿越古言的女主們為什麼會那般自然的接受自己嫁給陌生人的事情,可是阮梅梅無法接受,所以她跑路了。
花氏聽到阮梅梅的話,笑著撫摸這個小女孩的油茲茲的頭髮,沒有說什麼,她也想女兒,可是卻不能回去,她本就不是什麼出身清白的人,貪官之後,被貶為官奴,後來做了一個不受寵的姨娘,生了孩子之後也只是個給孩子拖後腿,她的孩子,終究只是庶女,除了給予女兒學識和錢財,她什麼都做不到,可是現在,她被山賊擄走,雖然逃了出來,可是誰還相信她是個清白之身?花氏不想拖累女兒,所以乾脆離得遠遠地,否則她會立刻忍不住衝到女兒的身邊。
阮梅梅卻不知道這個親切和藹的大娘是那位傳奇順娘娘的親媽,更不知道那一位差點就把自己給做掉,所以她很歡快的問道,“大娘大娘!我去溪州是因為我是從楚河逃過來的難民,既不想會那受災的地方,又要找個安穩沒天災的地方,才去溪州那偏遠之地的,大娘你呢?”
花氏的神色有些黯然,卻還是回道:“嗯,我跟你一樣,不過我是個小村子裡的,日子過不下去,所以只能逃災來了,可惜我女兒不在了。”花氏說得自然是女兒不在身邊,不過也有誤導的意思,否則將來來個熱情的人說要幫她找女兒可怎麼得了。
阮梅梅自然而然的被誤解了,她有些慌亂的轉移話題,“對了大娘,我身上還有些玉鐲子,到了那邊應該能當點錢,二十兩大概沒問題,我打算再那裡租個小店過日子,大娘你呢?”說著,她把玉鐲子掏了出來。
花氏的眼神變了一下,這是京城特有的老字號雕得碧玉鐲,這個小姑娘說自己是難民的話恐怕不切實偶際,不過她的表情卻一直沒變,只是很自然的點頭,“我家裡以前也算是薄有資產,我家去了的那人臨去前,為了不讓族裡的長輩把家裡的值錢物品都拿去,所以把東西都賣了,也算是有個三十兩,我想,姑娘倒不如和我一起買的小莊子,兩人以姨媽、侄女相稱,也算是有個照應。”
阮梅梅聽了之後感到驚喜,她一直很喜歡這個一看就溫柔親切的大娘,很是歡快的點頭,“嗯!那真是太好了,大娘,到時候我們一起過。”不過心中越發確定了目標,她要努力的奮鬥,免得將來鮮卑亂華的時候天下大亂,自己和大娘兩個弱女子出事,她一定要做些什麼!
花氏笑笑,沒說什麼。
這廂,在趙永嗣的心裡,大概女人就是不被尊重的存在,至少他心中從來不把女人當回事過,他或許會表現得尊重某個女人,可實際上他尊敬的是那個女人背後的勢力,可是現在,他卻不自覺的在意起一個人的反映,當看到雲素菲平靜自然的看著自己領著胡嬪進來,然後低下頭不語,仍然是以往不言不語沉默的模樣時,他心中說不出是什麼滋味。
雲素菲對於趙永嗣的渣屬性早就無比適應了,無論趙永嗣心裡頭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