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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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賴以奠基的原則,得以組織權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進民眾的安全和幸福。”
“所有的人是受造而平等的”。《獨立宣言》中宣揚的這個觀念,人們可以不贊成但你卻不能把它說成“人人生而平等”。這是明顯的謬誤和誤導。
貪小便宜,我吃了個大虧
我不大喜歡這種氛圍,就像去香港一樣,到處都是“私家花園請勿入內”。不過也沒有辦法,遊戲規則而已。
——gukagu
沒有學會吃小虧佔大便宜。
——石頭的家
平時我很少去芝加哥,嫌路上太擠,城裡停車又太難,並且貴得要命。雖然從我們家到芝加哥才30多英里,交通不堵塞,到城裡的中國城,也就45分鐘上下。但要是堵起來了,天哪,兩三個小時也是它。因此,沒有大事我是決不進城的,按照一個上海人的說法,我是鄉下人,住在鄉下。正確。
同樣的時間,四五十分鐘,我寧願去日內瓦湖,它位於威斯康辛州的西南邊,離我們家50多英里。那是一個非常美麗的湖區,據說走一圈得兩三天。環繞著一池碧藍湖水的,是綠樹。樹叢中間,有紅色的,黃色的,白色的樓房,房主大都是芝加哥的富人,這是他們的度假屋。夏天的時候,我們有時就沿著湖邊散步,只有一條小路,能並行兩三人,小路一邊是草坪,連著人家,草坪上大都插著一個標誌牌,私人領地,謝絕入內。另一邊,通向一個小碼頭,也都立著一個個的標誌牌:私人碼頭,謝絕入內。
頭一次看到這些牌子,我有點煩,後來習慣了,是人家的私產啊,得尊重。不經允許,不能進去,更不能隨我的意思來。
繞著彎這麼說,是說人容易忘事。我到芝加哥辦事時,一般情況下,在街邊幾乎找不到什麼停車位,到公共停車處,錢太貴,一個小時就得十元錢。然後,隔半個小時就加三四塊。沒大事,我絕對不進城,寧肯做一個下巴佬。但有時實在不得不去,比如,回國時辦護照,總得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芝加哥領事館辦簽證,辦一次,簽證費半百。領事館坐落在芝加哥市中心。
今年夏天,有位朋友要辦理護照延期,他路不熟,我就帶他去了。按照老習慣,我把車停在附近的一個小超級市場的停車場裡,那裡可以停30來輛車。
停好後,我就去領事館了。簽證處換地址了,還好,新址不遠,十分鐘就走到了。那天人特多,等了兩個小時才輪到我們交材料。
回到那個小超市,我一看車子沒有了,有點心驚,但還強作鎮靜,跟朋友說,我先進去買瓶水。以往,我到領事館簽證,車子都是停在這裡,下車了,到店裡買點東西,一瓶水啦,早點啦,有一次還照了一張辦護照用的像,這個店靠著領事館,這是特殊生意,兩張將近八美金。這一次,我還是進去買了一瓶水。出來後,朋友驚惶地告訴我,車子被拖走了,我們得自己去取。
他說,店裡的人看見了,我們車一停下來,人就走了。這是私人停車場,不可以這樣的,於是,他就叫了警察,警察就把拖車公司的人叫來了。
活該。我苦笑。誰叫我貪小便宜了。我以前也看到過,這個停車場的邊上,貼了許多顯著的標誌,這是私人停車場,只供到本店買東西的人使用。違者,車子將被拖走。以前,我停過幾次,先買東西,後辦護照,都沒事。其實已經違法了,但心存僥倖,這次,活該倒黴吧。
沒什麼好說的,不必去找人,找也找不到,找到也沒用。認罰。
於是,手拿那張單子,去拖車公司取車。搭計程車,30元,連小費在內。取出車子,拖車費150元,信用卡付錢。朋友不好意思,說他要為我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