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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為國民軍而逮捕起來。最初幾天逮捕的人超過兩千名。我也是其中之
一。被逮捕的人排成四列縱隊,從難民區出發,走向沿揚子江堤岸的各處
(寶塔橋、 四所村、 老江口、草鞋峽、燕子磯一帶),隊伍長達一日裡
(約二英里) 。入夜後。日本軍幾乎把他們全都斬盡殺絕(前引書1,第
三八三至三八四頁)。
集體屠殺的方法好像是極其殘酷的。估計是馬吉牧師,這個外僑在信中談到十二月二十三日那天的情況時是這樣寫的:&ldo;中午,一個男子被送到總部裡來,他頭部焦黑,既無眼睛也無耳朵,鼻子也殘缺,樣子很悽慘。我叫他乘上我的車子,把他送到醫院裡去,但兩、三小時後他就死去了。據說他是和幾百個同伴一起,被日本軍捆綁起來後,澆上了汽油點火焚燒的。但他碰巧在外側,汽油未澆到他的頭上。後來,有一個類似的患者被抬進醫院裡來,其燒傷的程度更為嚴重。這個人也死去了。起初,他們恐怕是遭到機槍的掃射,沒有全部死去。第一個人全然沒有外傷,但第二個人卻有外傷。後來我又在去家‐‐在鼓樓對側‐‐途中,途經馬路的拐角處,看到一個男子躺在地上,他的頭上和手上同樣被燒得焦黑。一看便知道他是掙扎著爬出來, 到了這裡後才死去的。真是難以置信的暴行!&rdo;(前引書2,第三十八頁)火刑的方法是殘酷的:以五至十人為一組,被緊緊地捆綁在一起,然後把這些人投入在熊熊燃燒中的院子裡。這是日本軍對十二月二十五日從金陵大學收容所裡帶出來的一部分中國便衣兵的處置方法,是前面已介紹的該大學教授貝茨博士的報告中所談到的。
關於這種火刑以及其他暴行,新島淳良也於一九六七年在南京曾聽說過,他記錄如下:
屠殺的方法是各種各樣的。在西邊的漢中門附近,出現了活埋的情況。
把幾萬人分幾次埋於土中,使他們窒息而死。當時倖存的伍長德,後來站
在東京審判的證人席上。在市中心繁華的馬路上,約有一千個人排成一行,
被點火焚燒。對逃走的人,就地槍決。在市中心,即現在的人民廣場一帶
(鼓樓下面),許多青年被吊在電線桿上,火從下面燒上來,把他們活活
燒死。還有許多青年被剝得精光,給澆上硝酸、硫酸後死去(《奪走三十
萬人生命的&ldo;南京事件&rdo;》,載《東風新聞》,一九六七年七月三日。關
於在漢中門附近的活埋情況,參照本書第五十九至六十頁)。
一九七一年夏,訪問南京的《朝日新聞》記者本多勝一也聽到過下列可怕的事實:&ldo;在&l;永利亞化工廠&r;,反對日本軍強行帶走人的工人,當場被剖開肚子,挖去心肝。據說,後來日本兵把心肝煮熟後吃掉了。&rdo;(《中國之旅》,巖波文庫版,第二三一、二三四頁)
這是日本軍對俘虜施加暴行的方法,俘虜當中,有的似乎也被用來作人體實驗的。提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南京地方法院檢察處敵人罪行調查報告》,對此情況介紹說:&ldo;敵多摩部隊將我被俘的人帶到醫藥試驗室,把各種有毒細菌注入他們體內,對其所發生的變化進行實驗。該部隊在極保密的機場內進行這種試驗,因而不知道確切的死亡人數。犧牲犬貓來進行藥物實驗,這對於富有同情心的人來說已是於心不忍,何況把我俘虜同胞供實驗用,這種做法實是視俘虜連犬貓都不如。真是可悲之極&rdo; (《遠速》,五十八號,載洞富雄編前引資料1,第一四四頁)。對於這種情況,是有人作證的,新島淳良根據當時曾在日本軍的俘虜收容所裡被役使的謝金